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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康佳A:关于挂牌转让上海康佳绿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9%股权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02

深康佳A:关于挂牌转让上海康佳绿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9%股权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 A、深康佳 B公告编号:2021-14
债券代码:114423、114488  债券简称:19 康佳 02、19 康佳 03

        114489、114523          19 康佳 04、19 康佳 05

        114524、114894          19 康佳 06、21 康佳 01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挂牌转让上海康佳绿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9%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一)上海康佳绿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佳绿色公司”)为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参股公司,本公司持有其 39%的股权。为提升资产运营和配置效率,本公司拟将持有的康佳绿色公司 39%股权在国有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挂牌底价将不低于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估值,预计挂牌底价不低于 7,478 万元,最终交易价格和交易对手将根据竞买结果确定。
  (二)根据康佳集团《首席执行官工作细则》及相关制度的规定,本公司首
席执行官于 2021 年 3 月 1 日签批了《关于挂牌转让上海康佳绿色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39%股权的决定》,同意本公司将持有的康佳绿色公司 39%的股权在国有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

  (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挂牌转让康佳绿色公司 39%股权事项还需要履行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程序,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以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进行,目前无法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如果经公开挂牌程序确定的受让方为本公司的关联方,本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履行相关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拟挂牌转让的康佳绿色公司 39%股权,尚不确定交易对方,本公司将根据该交易的进展情况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披露义务。

    三、挂牌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资产概况

  本次拟挂牌转让的标的为本公司持有的康佳绿色公司 39%股权。该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康佳绿色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2020年8月31日,康佳绿色公司39%股权经审计的账面价值为3,058.35万元,评估价值为 7,477.95 万元。

  因股权转让需履行国有产权挂牌转让手续,最终交易价格和交易对手需根据竞买结果确定。

  (二)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上海康佳绿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参股公司。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外商投资企业投资)。注册资本:9,500 万元。成立日期:2012
年 12 月 14 日。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芦潮港镇芦潮港路 1758 号 1 幢 18517 室。
法定代表人:章晓辉。主要股东:本公司出资 3,705 万元,占比 39%;江东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 862.31 万元,占比 9.0769%;嘉铭投资有限公司出资2,411.54万元,占比 25.3846%;南昌中科新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出资 2,521.15万元,占比 26.5385%。康佳绿色公司为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不存在其他股东优先受让情况。经营范围:从事节能环保产品、发光二极管、电子产品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销售,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康佳绿色公司负责开发的项目仍在规划建设中,尚无收入,2020 年 12 月 31
日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9,274.07 万元,负债总额为 1,407.65 万元,净资产为7,866.42 万元,2020 年度未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 0 元,利润总额和净利润均为
-195.69 万元;2021 年 1 月 31 日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9,260.00 万元,负债总
额为 1,404.41 万元,净资产为 7,855.58 万元,2021 年 1 月未经审计的营业收
入为 0 元,利润总额和净利润和净利润均为-10.84 万元。

  目前康佳绿色公司主要资产系其持有的上海市浦东新区上海临港重装备产业区土地(约 194 亩)的使用权及在该宗土地上盖的在建工程。

  本公司不存在向康佳绿色公司提供担保、委托理财,以及其他康佳绿色公司占用本公司资金的情况;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与康佳绿色公司经营性往来的情况。本次交易完成后不存在以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形式变相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情形。

  (三)标的公司资产评估情况

  本公司委托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对康佳绿色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鹏信资评报字[2021]第 022 号资产评估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1、评估目的:本公司拟转让康佳绿色公司股权。

  2、评估对象:康佳绿色公司于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3、评估范围:康佳绿色公司评估基准日的全部资产和负债。

  4、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5、评估基准日:2020 年 8 月 31 日。

  6、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

  7、评估结论: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为评估结论,康佳绿色公司股东全

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 2020 年 8 月 31 日的市场价值为:19,174.24 万元人民币。
  8、使用有效期:评估报告使用有效期为一年,自评估基准日 2020 年 8 月
31 日起至 2021 年 8 月 30 日。

  (四)交易价格

  康佳绿色公司 39%的股权的挂牌底价将不低于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估值,预计挂牌底价不低于 7,478 万元,最终交易价格和交易对手将根据竞买结果确定。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康佳绿色公司 39%股权的交易对手尚不确定,因此尚未签署交易协议。

    五、涉及收购、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根据国有资产转让的相关规定,挂牌转让康佳绿色公司 39%股权需履行国有产权挂牌转让手续,最终交易价格和交易对手根据竞买结果确定。出售康佳绿色公司 39%股权有利于提升资产运营和配置效率。

  本次交易以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进行,目前无法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如果经公开挂牌程序确定的受让方为本公司的关联方,本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履行相关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六、收购、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挂牌转让康佳绿色公司 39%股权可优化本公司资产配置,提高本公司整体效益。根据国有资产转让的相关规定,转让康佳绿色公司 39%股权的事项需在国有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该程序将保证交易价格的公平合理性,不会出现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公司挂牌转让所持有的康佳绿色公司 39%股权,若顺利完成股权过户手
续,以康佳绿色公司 2021 年 1 月 31 日账面值和挂牌价格为基础计算,预计本公
司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税后利得约为 3,033.35 万元。

    七、中介机构意见结论

  针对本次拟挂牌转让康佳绿色公司 39%股权的事项,本公司聘请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对康佳绿色公司于2020年8月31日评估基准日的股东权益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评估结论如前所述)。

    八、备查文件

  《关于挂牌转让上海康佳绿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9%股权的决定》等。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二一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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