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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康佳A: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9-05-14

债券代码:114418、114423  债券简称:19康佳01、19康佳02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19年5月13日(星期一)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5月12日-2019年5月13日。

  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至2019年5月13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中国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二路28号康佳研发大厦19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局。

  5、主持人:董事局主席刘凤喜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70人,代表股份868,422,61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6.064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693,201,08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8.7881%。

的7.2768%。

    2、外资股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5人,代表股份177,681,359股,占公司外资股股份总数21.899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169,446,151股,占公司外资股股份总数20.884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9人,代表股份8,235,208股,占公司外资股股份总数1.0150%。

    3、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69人,代表股份344,675,68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4.314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169,454,15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037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62人,代表股份175,221,53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2768%。

    4、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4人、监事1人、高级管理人员2人,公司聘请的律师等。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对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过逐项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845,339,1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3419%;反对18,654,4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1481%;弃权4,428,98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9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100%。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适用有发行境内、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公司):

  同意175,996,377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99.0517%;反对300,40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1691%;弃权1,384,58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0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77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1,592,2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3029%;反对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9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850%。

    2、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845,339,1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3419%;反对18,654,4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1481%;弃权4,428,98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9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100%。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适用有发行境内、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公司):

  同意175,996,377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99.0517%;反对300,40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1691%;弃权1,384,58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0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77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1,592,2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3029%;反对18,654,4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4122%;弃权4,428,98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9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850%。

    3、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会计师审计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845,339,1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3419%;反对18,654,4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1481%;弃权4,428,98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9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100%。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适用有发行境内、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公司):

  同意175,996,377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99.0517%;反对300,40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1691%;弃权1,384,58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0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77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1,592,2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3029%;反对18,654,4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4122%;弃权4,428,98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9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850%。

    4、审议通过了《2018年年度报告》。


  同意845,341,4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3422%;反对18,652,1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1478%;弃权4,428,98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9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100%。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适用有发行境内、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公司):

  同意175,996,377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99.0517%;反对300,40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1691%;弃权1,384,58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0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77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1,594,5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3035%;反对18,652,1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4115%;弃权4,428,98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9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850%。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45,357,5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3440%;反对18,922,0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1789%;弃权4,142,98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2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771%。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适用有发行境内、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公司):

  同意175,996,377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99.0517%;反对300,40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1691%;弃权1,384,58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0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77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1,610,6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3082%;反对18,922,0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4898%;弃权4,142,98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2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020%。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45,290,8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3363%;反对18,977,4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1853%;弃权4,154,282股
0.4784%。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适用有发行境内、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公司):

  同意175,996,377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99.0517%;反对300,40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1691%;弃权1,384,58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0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77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1,543,9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2888%;反对18,977,4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5059%;弃权4,154,28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9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053%。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843,344,2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1122%;反对24,121,0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7776%;弃权95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02%。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适用有发行境内、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公司):

  同意175,820,977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98.9530%;反对1,860,382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047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9,597,3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7241%;反对24,121,0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9982%;弃权95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77%。
    8、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由非关联股东审议,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回避表决。其中:

    (1)审议并通过了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该子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0,189,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