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14 证券简称:沙河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3 月 18 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
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2 年 3 月 29 日上午 9:00 在深圳市南山区白
石路2222号沙河世纪楼四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其中严中宇先生、史晓梅女士、刘标先生、陈治民先生、王苏生先生、赵晋琳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勇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公司 2021 年年
度报告摘要》。
2.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的预案》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为35,423,521.56元,母公司净利
润为-1,200,462.87元。母公司2021 年净利润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300,358,494.59 元 , 减 去 2021 年 已 实 施 的 2020 年 度 分 配 股 利
1,613,065.96元,2021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297,544,965.76元。
根据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考虑到股东利益及公司长远发展需求,公司拟以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201,705,187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2股并派发现金0.50元(含税),拟送红股40,341,037股,现金股利10,085,259.35元,公司共计拟分配利润金额为50,426,296.35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存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陈治民先生、王苏生先生、赵晋琳女士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3.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之“管理层讨论与分
析”及“公司治理”。
4.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之“管理层讨论与分
析”。
5.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6.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陈治民先生、王苏生先生、赵晋琳女
士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之“管理层讨论与分
析”。
8.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之“管理层讨论与分
析”。
9.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2023 年度拟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公司 2022-2023 年度拟为控股子公司合计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9 亿元的借款担保。此议案审议通过后一年有效。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2021 年度公
司无逾期的担保及涉及诉讼的担保。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陈治民先生、王苏生先生、赵晋琳女士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2023 年度拟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
度的公告》。
10.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2023 年度拟为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融资资助的议案》
为支持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的发展,保证其资金需要,同时为履行股东职责,公司 2022-2023 年度拟为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包括但不限于长沙深业置业有限公司、长沙深业福湘置业有限公司、新乡市深业地产有限公司、河南深业地产有限公司以及因公司 2022-2023 年度业务拓展需要拟成立的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融资资助累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9 亿元(含已提供的人民币 2.15 亿元)。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为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融
资资助总额累计为人民币 2.15 亿元,占本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3.17%。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陈治民先生、王苏生先生、赵晋琳女士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2023 年度拟为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提
供融资资助的公告》。
11.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
12.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
公司 2021 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上述议案 1 至议案 3、议案 7 至议案 10,共计 7 项议案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议案 5 作为 2021 度股东大会的一个议程,但不作为议案进行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