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14 证券简称:沙河股份 公告编号:2022-09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9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的预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为 35,423,521.56 元,母公司净利润为-1,200,462.87 元。母公司 2021 年净利润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300,358,494.59 元,减去 2021 年已实施的 2020 年度分配股利
1,613,065.96 元,2021 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297,544,965.76元。
根据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考虑到股东利益及公司长
远发展需求,公司拟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201,705,187 股为基
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红股 2 股并派发现金 0.50 元
(含税),拟送红股 40,341,037 股,现金股利 10,085,259.35 元,公司共计拟分配利润金额为 50,426,296.35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存以后年度分配。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现金
分红水平与公司所属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规性、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中长期发展需要,是在保证本公司正常经营、投资计划顺利实施和未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兼顾全体股东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充分考虑全体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情况下提出,预案的实施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的预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的预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兼顾
了公司与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机制、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我们同意公司的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预案。
四、相关风险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
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