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12;200012;112021;112022 公告编号:2013-028
证券简称:南玻A;南玻B;10南玻01;10南玻02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资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交易基本情况
深圳南玻浮法玻璃有限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浮法”),南玻
集团持有其100%股权。由于深圳浮法的两条浮法玻璃生产线建设时间较早,与
南玻其它浮法玻璃生产线相比,存在着投资大、能耗高等缺点,导致其产品综合
成本较高,不具有竞争优势。出于对南玻平板玻璃产业整体发展的考虑,拟将南
玻集团所持有的深圳浮法100%股权转让予金时代投资顾问(深圳)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金时代”),转让价格为9.18亿元。同时,金时代承诺向深圳浮法支付代
注
偿债务款3.3亿元。【注:代偿债务款指向深圳浮法支付的专用于深圳浮法偿还
全部的既有债务的款项。】
股权转让协议签署日期为2013年9月11日。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
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2、程序履行情况
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于2013年9月27日审议通过了本次出售资产事项,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出售资产事
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其定价依据公允、公平、合理,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出售资产事项需要提交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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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金时代投资顾问(深圳)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及办公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新闻大厦1号楼3606
法定代表人:张田同
注册资本:港币100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440301503274798
主营业务:经济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科技信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以
上不含证券、保险、银行业务及其它限制项目);建筑材料(不含钢材)的批发
及其它相关配套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及其它
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控股股东:金时代发展有限公司,其实际控制人:张田同、吴文颖。
2、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关系
金时代投资顾问(深圳)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与南玻集团及
南玻集团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
系。
3、交易对方近期财务数据
金时代投资顾问(深圳)有限公司于2007年12月21日注册,其控股股东
为金时代发展有限公司。金时代发展有限公司为香港注册公司,其实际控制人为
张田同和吴文颖。截至2012年12月31日,张田同、吴文颖实际控制的公司的
资产总额为人民币46.79亿元、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25.32亿元,2012
年度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8,301万元。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概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深圳浮法100%股权,南玻集团持有其100%股权。
公司名称:深圳南玻浮法玻璃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凡
成立时间:1993年12月29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70,573.625万元
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镇塘尾工业村第四幢宿舍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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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注册号:440301501127265
经营范围:开发和生产经营特种优质浮法玻璃,包括超薄玻璃、薄玻璃、透
明玻璃、着色彩色玻璃;及玻璃深加工制品(包括夹层和钢化玻璃、镜、镀膜和
中空玻璃等);开展有关浮法玻璃技术和信息的咨询服务。
2、深圳浮法近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 目 2013年6月30日 2012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1,001,513,983 1,047,664,544
负债总额 374,970,981 420,758,606
所有者权益合计 626,543,002 626,905,938
应收账款 18,183,938 19,222,380
2013年1-6月 2012年度
营业收入 284,525,996 588,143,436
营业利润 -5,304,350 -30,969,329
净利润 -362,936 -19,875,85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3,985,815 56,809,010
注:上表2012年12月31日数据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3年1-6月数据经瑞华会计师事务
所审计。
3、交易标的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也不存在重大争议、
诉讼或仲裁事项,未被司法机关采取查封、冻结等强制措施。
4、截止目前,不存在南玻集团为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