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美丽生态 证券代码:000010 公告编号:2024-015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独立董事、董事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会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6 日召开第
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吴树满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选举陈美玲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独立董事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刘伟英女士自 2017 年 12 月 13 日开始任职,连续担任公司独
立董事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已满六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刘伟英女士任期届满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前,刘伟英女士将继续履行其作为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刘伟英女士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刘伟英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6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
举吴树满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吴树满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树满先生目前尚未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其本人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本次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变更董事情况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副董事长张龙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张龙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辞职将导致董事会人数少于法定人数,其辞职报告自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后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在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张龙先生已获
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为 7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1%。其所持股份将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张龙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张龙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6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
举陈美玲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陈美玲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次选举董事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情况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可能发生变动,为保证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调整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调整后各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成员:陈飞霖(召集人)、徐守浩、吴树满;
2、提名委员会成员:陈飞霖(召集人)、徐守浩、吴树满;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吴树满(召集人)、徐守浩、庞博;
4、审计委员会成员为:徐守浩(召集人)、吴树满、陈飞霖。
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调整将在吴树满先生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为独立董事通过后正式生效。调整后的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26 日
附件:
简 历
吴树满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1965 年 9 月出生,
本科学历。曾任福建建达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福建永时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合伙人。现任福建建达(厦门)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党支部书记。
吴树满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陈美玲女士:1995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曾任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品牌副经理、行政经理、董事、职工代表监事。现任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陈美玲女士持有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1,500,000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