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美丽生态 证券代码:000010 公告编号:2023-033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仲裁阶段:终局裁决。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美丽生态建设为被申请人。
3、涉案的金额:37,518,157.23 元。
4、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裁决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无重大影响,具体数据以公司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一、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2023 年 4 月,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美丽生态”)
及控股子公司福建美丽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丽生态建设”)收到由厦门仲裁委员会发来的《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增加仲裁请求仲裁通知书》、《增加仲裁请求申请书》等法律文件,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晋安支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就其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向厦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及增加仲裁请求申请,请求仲裁委裁决美丽生态建设向其偿还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合计人民币 37,095,377.77 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
讯网上披露的《关于重大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二、上述仲裁案件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厦门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厦仲裁字 20230370 号《裁决书》,
裁决内容如下:
1、确认 6 号、7 号、8 号、9 号、12 号《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于 2023 年 4
月 14 日提前到期。
2、美丽生态建设向华夏银行偿还借款本金 37,000,000 元及利息 268,875.23
元(截至 2023 年 5 月 5 日的欠息);自 2023 年 5 月 6 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的
罚息及复利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 1 年期限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 215 基点上浮 50%为标准计算,其中罚息以欠款本金为计算基数,复利以相应欠息为计算基数,且利率应当按照案涉 5 份《借款合同》约定的调整方式进行调整。
3、美丽生态建设向华夏银行赔偿保全费支出 20,000 元。
4、本案仲裁费 229,282 元,由美丽生态建设承担。
5、华夏银行对美丽生态建设提供的位于福州市台江区新港街道六一中路
277 号福满家园 5#楼 101 单元、102 单元、202 单元、302 单元的房产享有抵押
权,有权就抵押物拍卖、变卖的所得价款优先受偿,优先受偿权的范围包括上述
第 2 项、第 3 项、第 4 项裁决确定的债权,且应以最高债权额 13,613,154 元为限。
6、华夏银行对美丽生态建设提供的位于福州市台江区新港街道五一南路 1
号联信中心主楼 15 层 01 室、06 室、07 室、08 室、09 室的房产享有抵押权,有
权就抵押物拍卖、变卖的所得价款优先受偿,优先受偿权的范围包括上述第 2
项、第 3 项、第 4 项裁决确定的债权,且应以最高债权额 13,380,000 元为限。
7、美丽生态对上述第 2 项、第 3 项、第 4 项裁决确定的债务向华夏银行承
担连带清偿责任。
以上确定的各项应付款项,美丽生态建设应自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 5 日内支
付完毕。
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除上述重大仲裁案件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裁决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无重大影响,具体数据以公司年度审计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裁决书》【厦仲裁字 20230370 号】。
特此公告。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