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美丽生态 证券代码:000010 公告编号:2023-006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受理,一审尚未开庭审理。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3、涉案的金额:约 61,729.32 万元。
4、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目前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由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诉讼材料,获悉公司与上海睿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睿卉”)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立案。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案件一审尚未开庭审理。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各方当事人情况
原告:上海睿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一: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二:浙江佳源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二)案由
2018 年 9 月 6 日,上海睿卉与公司签订了《资金使用协议》,约定由上海
睿卉向公司提供 5 亿元资金,资金使用期限为 12 个月。同日,上海睿卉与浙江佳源签订了《第三方无限连带责任保证书(不可撤销)》,约定由浙江佳源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因公司未按照协议约定支付本金及利息,上海睿卉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原告的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使用资金本金人民币 500,000,000.00 元;
2、请求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截至使用资金到期日(2022 年 6 月 30 日)
为止尚未偿还的利息人民币 92,493,150.68 元;
3、请求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以使用资金本金为基数,自 2022 年 6 月 30
日(含该日)起暂计至 2022 年 10 月 31 日的罚息金额为人民币 24,800,000.00 元。
上述暂计至 2022 年 10 月 31 日的本金、利息、罚息金额合计人民币
617,293,150.68 元;
4、请求判令被告二对被告一的上述债务向原告承担连带付款义务;
5、请求判令被告一、被告二承担本案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保全保险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除上述重大诉讼案件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发生的其他小额诉讼、仲裁事项共计11件,涉案金额合计人民币 5,000.90 万元,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重大诉讼事项披露标准,详情如下:
序 原告 被告 诉讼材料 案由 涉案金额 进展情
号 收到日期 (万元) 况
惠州星源 惠州市顾家实业有限公司、 建设工
1 诚实业有 福建美丽生态建设集团有限 2022.7.21 程合同 617.64 二审中
限公司 公司、惠州市嘉长源房地产 纠纷
开发有限公司、曾春来
贵州百年 福建美丽生态建设集团有限 建设工
2 鸿泰建筑 公司、贵阳市旅游文化有限 2022.11.25 程施工 1,662.41 一审中
工程有限 公司、贵州欣盛建设工程咨 合同纠
公司 询有限公司 纷
惠州市顾家实业有限公司、
惠州市康 惠州市欧图欧实业有限公 建设工
3 亚达实业 司、曾春来、惠州市嘉长源 2023.3.15 程合同 1,457.90 一审中
有限公司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福建 纠纷
美丽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注:本表仅列示涉案金额为人民币500万元以上的案件,500万元以下的其他小额诉讼、仲裁案件共 8 件,合计 1,262.95 万元。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后续审理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该案件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民事起诉状;
2、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等。
特此公告。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