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美丽生态 证券代码:000010 公告编号:2022-028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股
东大会”)于 2022 年 5 月 18 日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股
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出席情况如下: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 年 5 月 18 日下午 2: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 年 5 月 18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18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
间为 2022 年 5 月 18 日 9:15—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光明南路 1 号升龙汇金大厦 39 层
3901-3907
4、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飞霖
6、股权登记日:2022 年 5 月 11 日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本公司股份总数为 819,854,713 股,本次会议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包括出席现场会议以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共 7 人,代表股份 249,712,91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0.4582%。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 人,代表股份 166,037,330 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 20.2520%;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 人,代表股份 83,675,588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0.2061%。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观韬中茂(福州)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书面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49,712,8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
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8,02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7%;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49,712,8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
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8,02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7%;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49,712,8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
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8,02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7%;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49,712,8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
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8,02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7%;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49,712,8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
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8,02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7%;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49,712,8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
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8,02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9.9997%;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2 年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授信额度
及相应担保事项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49,712,8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
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8,02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7%;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49,712,8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
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8,02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7%;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49,712,8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
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8,02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7%;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49,712,8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
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8,02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7%;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陈飞霖先生、张龙先生、庞博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1.01 选举陈飞霖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205,159,2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2.158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8,000,0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71%。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11.02 选举张龙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205,159,2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2.158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8,000,0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71%。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11.03 选举庞博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205,159,2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2.158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8,000,0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71%。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徐守浩先生、刘伟英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任期自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2.01 选举徐守浩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