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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生态: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06

美丽生态: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简称:美丽生态        证券代码:000010            公告编号:2022-023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
议通知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2 年 5 月 5 日上午以
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陈飞霖先生主持,应到董事 11 人,实到董事 11人,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修订)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以下为《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百      董事会由 11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      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
  零六条  长 1 人,副董事长 1~2 人。          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职能部门办理修订后《公司章程》工商备案等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2022 年 5 月修订)全文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二、《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董事会议事规则》(2022 年5 月修订)。

    三、《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现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佳源创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选举陈飞霖先生、张龙先生、庞博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为自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审议。

    四、《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现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佳源创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选举徐守浩先生、刘伟英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为自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选举独立董事提案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议案》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

  特此公告。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5 日

附件:候选人简历

                        候选人简历

    陈飞霖 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8月出生,大专学历。曾
任福建保达物流有限公司董事长,保达实业(平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现任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陈飞霖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以及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张龙 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5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
高级审计师。曾任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中植企业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11月入职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现任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顾问,兼任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独立咨询监督委员会委员。

  张龙先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以及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庞博 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浙江欧迪恩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佳源创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上市管理室主任、资本运营部总经理、投资发展部总经理。现任浙江佳源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联席公司秘书、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庞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佳源创盛存在关联关系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以及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徐守浩 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1965年11月出生,本
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资产评估师、高级会计师。曾评为江山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浙江省首批优秀注册资产评估师。曾任江山市财政地税局干部、江山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江山浩然会计师事务所所长(主任会计师)、杭州万龙会计师事务所所长(主任会计师)、浙江同方会计师事务所副总经理。现任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徐守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以及第二款规定的情
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刘伟英 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1月出生,律师,获中南
政法学院法学学士学位、厦门大学民商法硕士学位。取得“行政法专业律师”和“公司法专业律师”证书。现任福建建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福建省律师协会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委员、福州市律师协会政府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主任、福建省律师协会女工委委员、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第九届福州市鼓楼区政协委员、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同时兼任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专家、福建省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专家、福建省消委会金融专业委员会专家、涉台、涉自贸区多元化纠纷解决工作机制调解员、福建工程学院法学院兼职教授、福州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校外兼职实践导师。入选福州市律师协会优秀专业人才库,曾被评为福州市优秀律师,福州市鼓楼区政协提案工作先进个人。

  刘伟英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以及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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