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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生态:关于佳源创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继续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10-27

美丽生态:关于佳源创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继续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简称:美丽生态          证券代码:000010      公告编号:2021-091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佳源创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继续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解决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控股股东佳源创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源创盛”)从 2018
年 9 月 5 日起向公司提供人民币不超过 50,000 万元的借款,借款利率不超过中
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无需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本次财务资助相关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和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8-119)。

  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4 月 6 日、2021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
七次会议和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上述财务资助进行展期,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佳源创盛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款余额为 3,000 万元。经
双方协商确认,佳源创盛拟继续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
期限自 2021 年 9 月 6 日至 2023 年 9 月 5 日。本次财务资助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
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代礼平女士、姚惠良先生、庞博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本次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佳源创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1995 年 4 月 18 日

  3、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巴黎都市总部办公楼 101 室

  4、法定代表人:沈宏杰


  5、注册资本:150,000 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实业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房地产中介服务;自有房屋租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存在的关联关系:佳源创盛系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佳源创盛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因此上述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8、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股权占比

    沈玉兴                        148,245.00            98.83%

    上海键源商贸有限公司            1,755.00            1.17%

  9、佳源创盛实际控制人为沈玉兴先生。

  10、财务状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佳源创盛总资产为 7,929,691.40
万元,净资产为 2,387,334.79 万元,2021 年 1-6 月营业收入为 848,708.52 万元,
净利润为 49,789.48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1、佳源创盛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财务资助金额及期限: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有效期自 2021 年 9
月 6 日至 2023 年 9 月 5 日。

  2、利率:不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

  3、资金用途:公司经营发展需求。

  4、定价政策和依据:本次财务资助除约定的利息外,无任何额外费用,也无需公司提供抵押、担保等保证。

    四、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佳源创盛为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主要是为了解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未提供资产抵押或担保,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发展的支持。通过此次财务资助,满足了公司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并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积极的影响。


    五、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同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1 年年初至今,美丽生态接受佳源创盛财务资助 4,000 万元。截至本公告
披露日,佳源创盛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款余额为 3,000 万元。

    六、董事会意见

  本次控股股东对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解决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能够促进主营业务发展,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

  本次审议财务资助事项,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审议财务资助事项,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需求,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独立性、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构成不利影响。同时,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时回避表决,本次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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