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10 证券简称:深华新 编号2014-051
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资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以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所持有的自贡通达机器制造有限公司(下称
“通达公司”)44.87%的股权,受让方为自贡鸿图投资有限公司(下
称“鸿图投资”),转让价款按自贡通达机器制造有限公司44.87%股
权的评估值2,449 万元确定。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通达公
司任何股权。
●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的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交易概述:
2013年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成功,确定以园林绿化产业为主营业
务,对于非主营业逐渐剥离,以集中主业发展。2014 年 5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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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授权公司
经营层开展子公司通达公司股权处置工作的议案》(见巨潮资讯网
2014年5月17日公司2014-033号公告),授权公司经营层开展对
通达公司的股权处置工作。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转让自
贡通达机器制造有限公司44.78%股权的议案》,公司以协议转让的
方式转让所持有的自贡通达机器制造有限公司44.87%股权,受让方
为自贡鸿图投资有限公司,转让价款以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
限公司深圳分所和河南亚太联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亚会深审
字[2014]164号审计报告和亚评报字【2014】87号评估报告为依据,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交易的实施及相关协议的签
署未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独立董事
对该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对方为自贡鸿图投资有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成立日期:2014年8月4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四川省自贡市
公司住所:自贡市沿滩区卫坪镇卫里村八组
注册资本:贰仟肆佰伍拾伍万元
法定代表人:杨礼彬
经营范围: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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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注册号:510300000100700(1-1)
主要股东:林富贵、杨礼彬、谭宜成、陈鹏、刘承、刘顺明、王
义官、江建明。实际控制人为林富贵先生,1963年出生,专科学历,
高级经济师,现任自贡通达机器制造有限公司总经理,持有鸿图投资
有限公司35.66%股份,为第一大股东。
鸿图投资公司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在本公司担任董事、监事
及高级管理职务,其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与
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前十名股东未知有何关系,也
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1、基本情况:自贡通达机器制造有限公司于1997年9月2日在
四川省自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万元人
民币;法定代表人:谭宜成;经营范围:制造、安装、零售、批发、
代购、代销、租赁机器设备及零配件、天然气压缩机及CNG、LNG 、
LCNG加气站的成套设备及零配件、五金、交电、百货、建材、金属
材料、汽车配件、摩托车配件、电子产品、进出口业务等。
通达公司主营业务为CNG燃气设备制造和销售。
通达公司股权比例为:本公司持股44.87%,四川优机实业股份
有限公司持股43.13%,自贡通达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2%。通达公司
原股东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和自贡通达投资有限公司放弃优
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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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该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
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
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财务情况:由具有证券资格的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
限公司深圳分所对其进行了专项审计,并于2014年6月4日出具了
亚会深审字[2014]164号审计报告,经审计通达公司一年一期财务数
据为:
单位:元
项目 2013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