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010 股票简称:深华新 公告编号:2013-110
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会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
青草地园林市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或“承包人”)
近日与丰华花园酒店(安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或“发包
人”)、安吉丰华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或“担保方”)签
署了《丰华花园(安吉)酒店市政景观绿化工程一期工程合同》(以
下简称“本合同”)。本合同工程价款暂定为人民币35,000,000.00元
(最终以审计部门核算为准)。
公司已于2013年10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北京深华
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重大工程项目中标的公告》(公告编
号:2013-102号)
二、合同风险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
本合同经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约定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合同履行期限
开工日期:2013 年11月7日(具体以开工报告为准)
竣工日期:2014 年5月30日(具体以竣工报告为准)
工期:总日历天数210天。
3、合同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
收款:发包方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合同已经明确价款支付方式,
合同付款安排了第三方担保,但公司仍存在不能按时回收工程款项的
风险。
本项目施工周期较长,受天气或其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影响,
可能造成完成工期、质量要求不能依约达成带来不能及时验收的风
险。
4、合同履行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
本合同工程项目金额为人民币3,500万元,占公司2012年度经
审计营业收入188,168,272.25的18.60%。本合同项目建设工期约为
210日历天,以双方认可的工程进度确认收入,该项目合同顺利实施
后,对公司2013 年—2014 年的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三、交易对方情况
1、该工程项目的业主(发包人)为丰华花园酒店(安吉)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安吉县递铺镇天荒坪南路;法定代表人:乌根祥;注册
资本:贰仟万美元;主要经营范围:酒店管理。该工程项目的业主(发
包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安吉丰华置业有限公司为发包人款项
支付的担保人,安吉丰华置业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安吉县递铺镇天荒
坪南路,公司于2009年12月31日成立,法定代表人:乌根祥;注
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
理;房屋租赁;建筑材料销售。
2、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业主(发包人)与公司未发生业务
3、履约能力分析
丰华花园(安吉)酒店,是湖州市重点支持建设项目,该公司实
力雄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合同还约定安吉丰华置业有限公司为
担保方,为工程款的支付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四、合同的主要内容
1、本合同工程名称:丰华花园(安吉)酒店市政景观绿化工程一期
工程。
2、工程建设地点:浙江省安吉县
3、本合同项下的工程概况:风华花园(安吉)酒店市政、绿化、景
观工程施工。
4、工期: 210天。
5、合同价款:合同金额:
人民币大写:叁仟伍佰万元整
人民币小写:35,000,000.00元
其中,市政和景观:人民币贰仟万元整
绿化:人民币壹仟伍佰万元整; 最终以竣工结算为准。
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可调总价方式确定合同价款。
6、工程竣工、工程验收及结算审核
(6.1)乙方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
期竣工。
(6.2)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
延的工期竣工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6.3)施工中甲方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
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乙方为保证工程
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甲方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
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6.4)景观、道路及市政工程完工满足竣工验收条件下,乙方提交
验工报告及工程结算后,甲方应在提交之日起30日内进行工程验收,
如甲方不能按期验收,视为甲方通过验收合格。
(6.5)绿化竣工同期验收合格,两年养护期满后移交。
(6.6)工程结算应在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含要求乙方补充结算材
料而产生的时间)审核完毕。乙方提交结算书中,应分为景观、道路
工程和绿化工程三部分。
在提交竣工结算报告三个月内,如乙方提交竣工资料齐全有效,
且双方对审核结果无疑议情况下,甲方仍不能给予审结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