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010 股票简称:S ST华新 编号:2013-052
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2010 年4月6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四次会议以11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关于处理公司老、旧房产(秀峰工
业城厂房及配套设施和半岛花园B 区住宅)的议案》,公司董事会以
2010-005 号公告(见2010年4月10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予
以披露。
2、秀峰厂房处置:董事会同意以不低于市场评估价将其通过公开
拍卖的方式进行处理(见2010-005 号公告)。公司于2013年5月31
日与深圳市联合拍买公司签订委托拍买合同,以深圳市鹏盛房地产土地
估价有限公司的评估价(5,305,920元),向社会公开拍卖,公司根据
目前深圳市房地产交易情况,决定先期处置秀峰厂房,6月13日深圳
市联合拍买公司在深圳商报发布《秀峰厂房拍卖公告》,其后,举行现
场拍卖会,拍卖会上由深圳市大金湖工贸有限公司以560万元拍得。
3、蛇口半岛花园处置:蛇口半岛花园B 区19 套住宅为1990 年
购入,原值5,948,927.23元,现值2,384,576.21 元。该房属绿本房
产证,为职工自用性质,不能上市流通。董事会同意将其进行内部竞售
处理(见2010-005 号公告)。公司根据物业和员工的具体情况,决定
对蛇口半岛花园B区8套住宅以深圳市中项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
司的评估价为基价,对公司内部职工进行竞售处理。2013年3月28日,
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召开全体职工大会,会议全票通过《半岛花园
住宅内部职工竞售方案》。按照《竞售方案》,公司 7名员工以2,683,289
元,竞得蛇口半岛花园7套住宅。
4、深圳市大金湖工贸有限公司,与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不存
在关联关系,因此本次资产转让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5、本次资产出售是执行公司董事会决议,未超过公司章程规定的
董事会审批权限,亦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 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秀峰厂房受让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大金湖工贸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深圳市罗湖区春风路61号五矿大厦9楼10单元
法定代表人:陈如意
注册资本:200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440301103094841
设立时间: 1988年9月16日
主营业务: 膨胀蛭石珍珠岩的消音、装饰;国内贸易(法律、行
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出外);兴办实业(具
体项目另行申报);普通货运(凭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
2、秀峰厂房受让方深圳市大金湖工贸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其关联方
不存在关联关系。
3、蛇口半岛花园B 区7套住宅受让方为公司多年在职的7名员工,
其中入职最长者在公司约20年,无公司高管参与竞售。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概况
标的资产秀峰工业城厂房1992年购入,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布吉镇
甘坑村秀峰工业城厂房A3栋5/F北座,房产证号为:深房地字第
8005976号,建筑面积2210.8平方米,原值4,182,336.55元,账面净
值:418,233.66元。
标的资产蛇口半岛花园B 区住宅为1990 年购入,该住宅领取的
是绿本半产权房产证,属自用房性质,由于该房建造时间较早,物业
造价较低,因当时部分建筑使用海砂、海水搅拌浇注,加上已有23年
的楼龄,目前房屋破旧不堪,墙体多处漏水,墙内钢筋、水管锈蚀严
重,房屋质量极差,50年(1990年至2040年)的使用年限仅剩27年,
该房原值2256964.11元,账面净值598,095.27元。该房属绿本房产
证,为职工自用性质,不能上市流通。
2、标的资产评估情况
公司聘请了深圳市鹏盛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以2013年04
月18日为评估时点,对拟出售资产秀峰厂房进行了评估,评估价为
5,305,920元;并出具深鹏盛评估报字第 2013-A-061号《评估报告》。
公司聘请了深圳市中项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以2012年
6月8日为评估时点,对拟出售资产蛇口半岛花园B 区7套住宅进行
了评估,评估价为2,683,289元;并出具中评报字评报 (2012) 第(房)
025 号《评估报告》。
3、标的资产其他情况
出售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