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SST 华新 股票代码:000010 公告编号:2013-009
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庆瑞达投资有限公司股权质押
暨重庆瑞达投资有限公司与深圳五岳乾坤投资有限公司
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会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完整、准确,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日前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接到第一
大股东重庆瑞达投资有限公司(下称“重庆瑞达”)通知,称其将持
有本公司的 8,000,000 股非流通股股份质押给邓江林先生,用于重庆
瑞达向邓江林先生个人申请 1000 万元借款的质押担保,该质押保证
已于 2013 年 2 月 28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中心深圳分公司办理了相
关的股权质押登记手续。
同日,本公司又接到重庆瑞达转来的由重庆瑞达与深圳五岳乾坤
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五岳乾坤”)于 2013 年 2 月 20 日签订的《股
份转让协议》和《股权转让质押协议》,主要内容为:
1、重庆瑞达将其持有本公司 35,393,074 股非流通股股份中的
200,000 股非流通股股份转让给五岳乾坤。双方确认本次股份转让的
价格为 5 元/股,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 100 万元。
2、自《股份转让协议》签署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五岳乾坤向
重庆瑞达支付股份转让价款人民币 100 万元。五岳乾坤支付完上述股
份转让价款后,双方于 2013 年 2 月 26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中心深
圳分公司办理了相关的股权质押登记手续。
3、根据重庆瑞达与五岳乾坤签订的《股份质押协议》,重庆瑞达
拟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 200,000 股非流通股股份质押予五岳乾坤,为
《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之股权转让义务的履行提供股份质押担保。
质押期限自《股份质押协议》项下股权出质记载于登记公司质押登记
之日起开始,质押有效期到重庆瑞达为五岳乾坤办理 200,000 股本公
司非流通股股份过户手续之日止,如《股权转让协议书》有效期续展,
则质押有效期也相应顺延。
公司将对此股份转让的进展情况及时予以披露。
截止本公告日,重庆瑞达共持有本公司 35,393,074 股非流通股
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4.07%,其中已质押 8,200,000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5.576%。
特此公告
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 3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