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08 股票简称:神州高铁 公告编号:2023014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于近日收到
股东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高新”)、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淀国投”)来函,因工作需要,朱秉青先生、祝贺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柳杨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董事辞任自相关函件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监事辞任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因此自新任监事选举产生后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秉青先生、祝贺先生、柳杨先生均未持有公司股票。上述人员辞任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对其在任职期间对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2023 年 3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十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
名第十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国投高新推荐李章斌先生为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海淀国投推荐李洋先生为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人员如当选,将同时担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本次补选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2023 年 3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十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
名第十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国投高新推荐王翔先生为公司第十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1日
附件:候选人简历
李章斌,男,1980 年生人,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曾在广东省公
安厅警卫局、国投远东航运有限公司、中国高新投资集团公司、高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任职。曾兼任北京翰林航宇科技发展股份公司监事。历任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环保团队高级投资经理、新材料团队高级投资经理、智能制造团队副总裁。
李章斌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在公司股东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任职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上述披露的情况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李章斌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李章斌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李洋,男,1987 年生人,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历任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
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经营管理岗、资产管理部资产管理岗、部门经理助理。现任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副经理、北京海国鑫泰资本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李洋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在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担任职务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上述披露的情况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李洋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李洋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翔,男,1964 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曾任中国高新投资集团公司实
业部主任助理、重庆天地名胜景区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副主任级)、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副区长(挂职)、中国高新投资集团公司高技术项目部副主任(主任级)、投资团队高级投资经理、投资总监、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专职股权董事。现任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牵头人。
王翔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在公司股东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任职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上述披露的情况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王翔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王翔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