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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州高铁: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30

神州高铁: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008            股票简称:神州高铁        公告编号:2021031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
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以电
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主持,应参加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名。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的程序、方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提前换届暨提名第十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组织架构调整和相关管理要求,结合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同时考虑到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21年 11 月 29 日届满,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符合条件的股东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王志全先生、娄丝露女士、朱秉青先生、洪铭君先生、王翔先生、常志珍女士为本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之日起计算。

  公司董事会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向公司股东大会提交《关于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提前换届暨选举第十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由公司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情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提前换届
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提前换届暨提名第十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符合条件的股东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周晓勤先生、李红薇女士、郜永军先生为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之日起计算。

  公司董事会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向公司股东大会提交《关于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提前换届暨选举第十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由公司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情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情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34)。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附件:

                        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王志全,男,1963 年生人,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助理工程师,北方交通大学机械工程系讲师,1997年创立新联铁并任董事长。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并在子公司任董事等职务。

  王志全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114,900,850 股股份,通过其控制的神铁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9,554,926 股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王志全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王志全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娄丝露,女,1986 年生人,中国国籍,工学和哲学硕士。曾任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产业发展处副处长。现任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新产业研究培育中心执行副总监。

  娄丝露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在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任职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上述披露的情况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娄丝露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娄丝露女士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朱秉青,男,1976 年生人,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曾任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会计部财务处副处长、处长、主任助理、副主任兼改革办副主任。现任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
书 。

  朱秉青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在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任职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上述披露的情况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朱秉青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朱秉青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4、洪铭君,男,1981 年生人,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工程师。曾任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高技术项目部业务经理,投资团队投资经理、高级投资经理,资产管理部副总监。现任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副总监。

  洪铭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在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任职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上述披露的情况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洪铭君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洪铭君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5、王翔,男,1964 年生人,中国国籍,本科学历,助理研究员。曾任中国高新投资集团公司实业部主任助理、高技术项目部副主任(主任级)、健康团队投资总监。现任公司董事,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专职股权董事。

    王翔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在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任职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上述披露的情况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王翔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王翔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6、常志珍,女,1977 年生人,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曾任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资产运营管理中心经理、北京海淀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党总支负责人、党总支书记;北京市金凯旋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现任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经理。

  常志珍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在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担任职务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上述披露的情况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常志珍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常志珍女士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周晓勤,男,1956 年生人,中国国籍,本科学历,管理(工业)专业教授级工程师,中国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曾任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交通业务部主任,现任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常务副会长。

  周晓勤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上述披露的情况外,还在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周晓勤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周晓勤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国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是国家发改委、财政部 PPP 专家库专家。长期从事财务管理相关工作,曾在北京市外国企业服务总公司、北京和光国际珠宝有限公司、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任职,兼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业财务会计专业委员会委员;曾任北京京港地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现任港铁技术咨询(北京)有限公司顾问。

  李红薇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上述披露的情况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李红薇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李红薇女士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郜永军,男,1968 生人,硕士研究生。曾任呼和浩特钢铁厂企业法律顾问,经世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北京金励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市高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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