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07 证券简称:全新好 公告编号:2024-045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部分议案并增加临时提案
暨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4年10月8日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9月2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
《 证 券 日 报 》 、 《 中 国 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以下简称“指定报纸、网站”)上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43)。现取消2024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的“3.00 关于选举刘宜云为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
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同时增加临时提案“3.00 关于选举贺红云为深圳市全新
好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召
开方式以及会议的其他事项不变。
一、取消部分议案的原因
鉴于2024年9月26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撤销选举刘宜云为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
人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
告》(公告编号:2024-044)。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审议“3.00 关
于选举刘宜云为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原因
公司于2024年9月26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选举贺红云为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
议案》,因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上述议案由公司持股10.82%的股东深圳市博恒投资有限公司作为临时提案
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深圳市博恒投资有限
公司提出的临时提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临时提案《关于选举贺红云为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除上述取消议案和增加临时提案外,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其他事项没有变化,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股东大会为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
公司于2024年9月20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定于2024年10月8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10月8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0月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4年10月8日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0月8日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 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25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2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
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康路8号理想时代大厦6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为孙公司新增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 √
案
2.00 关于选举邹林为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
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3.00 关于选举贺红云为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 √
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
提案
4.00 独立董事选举 应选人数(2)人
4.01 关于选举黎小锋为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 √
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4.02 关于选举余靖康为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 √
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1 日及 2024 年
9 月 27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 4 实行累积投票制,应选独立董事 2 人,股东所拥有的
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
可进行表决。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单位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委托人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如以信函方式应在信封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正式出席会议需向公司提交参会文件原件。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康路8号理想时代大厦6楼
邮政编码:518031
3、登记时间:2024年9月27日上午9:30—12:00,下午13:30—17:00 。
4、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5-83280053
联系邮箱:867904718@qq.com
联系人:陈伟彬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六)附件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
书》
特此通知。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9 月 26 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0007。
2.投票简称:全新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
示例: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A投X1票 X1票
对候选人B投X2票 X2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0月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0月8日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0月8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样式):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
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下列议案行使 表决权(横线上
填写赞成、反对、弃权或全权)。
委托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