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07 证券简称:*ST 全新 公告编号:2024—008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所涉相关仲裁案件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2019)深国仲受 3032、3033 号案件均为撤销裁定重新仲裁阶段
2.上市公司为本案件被申请人
3.(2019)深国仲受 3032 号案件涉案金额为 910 万元及相关利息,(2019)
深国仲受 3033 号案件涉案金额为 2,700 万元及相关利息
4.案件对公司财务报表暂时不产生影响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因练卫飞作为(2019)深国仲受 3032 号、3033 号案件第一被申请人申请撤
销裁定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定。法院于 2021 年 6 月 21 日受理。公
司委托法务部员工杨琳、周原代理,练卫飞委托广东品睿律师事务所律师廖湘代理。
二、案件基本情况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8 月 10
日、13 日披露了《关于收到民事裁定书等相关法律文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4、2019-065),公司作为被申请人之一涉及在深圳国际仲裁院审理的两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受案号:(2019)深国仲受 3032 号、(2019)深国仲受3033 号)。根据深圳国际仲裁院审理的上述两起民间借贷纠纷案,申请人谢楚安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福田法院”)请求财产保全,公司作为被申请人之一,福田法院根据仲裁案件申请人的申请,裁定查封、扣押或冻结公
司相关银行账户及财产(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8 月 27 日、9 月 3 日公司披露
的《关于公司所涉相关仲裁案件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68、2019-075))。
2019 年 9 月 1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所涉相关仲裁案件进展公告》(公告编
号:2019-079)公司收到案号为(2019)深国仲受 3032 号-4、(2019)深国仲受 3033 号-4 的《仲裁通知书》及《仲裁申请书》等相关法律文书。
2021 年 3 月 1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所涉相关仲裁案件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2021-023)。公司收到由法务部转交的深圳国际仲裁院《裁决书》(2019)深国仲裁 3032、3033 号及《关于(2019)深国仲受 3032、3033 号裁决的少数仲
裁员意见》。公司已于 2021 年 3 月 8 日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本案裁
决。
2021 年 3 月 2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所涉相关仲裁案件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2021-025),公司收到法院送达的《执行通知书》(2021)粤 03 执 2448号、2450 号等文件。
2021 年 4 月 1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所涉相关仲裁案件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2021-030),公司收到由法务部转交的由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
达的《执行裁定书》(2021)粤 03 执 2448 号、2450 号。
2021 年 5 月 2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所涉相关仲裁案件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2021-046),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申请人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撤销(2019)深国仲裁 3032 号仲裁裁决的申请
2021 年 6 月 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所涉相关仲裁案件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2021-047),公司收到由法务部转交的由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1)粤 03 民特 572 号。法院裁定:驳回申请人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撤销(2019)深国仲裁 3033 号仲裁裁决的申请。
2021 年 9 月 1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所涉相关仲裁案件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2021-068),公司收到由法务部转交的《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执行通知书》(2021)粤 0304 执 33227 号、(2021)粤 0304 执 33228 号等法院
文件。申请执行人谢楚安与公司借款合同纠纷议案,深圳国际仲裁院(2019)深国仲裁 3032、3033 号仲裁裁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责令公司自本通知送达后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承担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申请执行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等。练卫飞作为(2019)深国仲受 3032 号、3033 号案件第一被申请人申请撤销裁定暂未出裁判结果。
三、案件判决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
院民事裁定书》(2021)粤 03 民特 970、980 号。
1、涉及谢楚安之仲裁案件(案号:(2019)深国仲受 3032 号)进展情况:
申请人练卫飞与被申请人谢楚安、仲裁第二被申请人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一案,练卫飞申请撤销深圳国际仲裁院(2019)深国仲裁3032 号裁决。本院于立案后进行审查,经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报核认为可以由仲裁庭重新仲裁,本院通知仲裁庭重新仲裁。深圳国际仲裁院已复函:仲裁庭同意对(2019)深国仲裁 3032 号仲裁案件进行重新仲裁。裁定:本案终结撤销程序,申请费 400 元由申请人练卫飞负担。
2、涉及谢楚安之仲裁案件(案号:(2019)深国仲受 3033 号)进展情况:
申请人练卫飞与被申请人谢楚安、仲裁被申请人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林辉云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一案,练卫飞申请撤销深圳国际仲裁院(2019)深国仲裁 3033 号裁决。本院于立案后进行审查,经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报核认为可以由仲裁庭重新仲裁,本院通知仲裁庭重新仲裁。深圳国际仲裁院已复函:仲裁庭同意对(2019)深国仲裁 3033 号仲裁案件进行重新仲裁。裁定:本案终结撤销程序,申请费 400 元由申请人练卫飞负担。
四、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无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五、诉讼对公司经营及财务报表影响
1、在上述仲裁案件中,案件撤销裁定未对公司经营产生影响,截至 2023
年底公司财务已计提预计负债 1.25 亿元,案件撤裁未对公司 2023 年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案件后续对财务报表影响的情况需根据案件具体进展判断,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2019)深国仲受 3032 号、3033 号案件撤销裁定后,重新仲裁结果仍
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继续跟进该案件后续进展,及时履行披露义务,积极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事项及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粤 03 民特 970、980
号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2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