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07 证券简称:*ST 全新 公告编号:2024-003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3 年 1 月 1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
2. 业绩预告情况: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会计年度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2,400 万元–3,100 万元 亏损:535.65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盈利:1,000 万元–1,700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盈利:933.85 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7.08% -82.04%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0693 元/股–0.0895 元/股 亏损:0.0155 元/股
营业收入 21,000 万元–22,000 万元 22,083.80 万元
扣除后营业收入 21,000 万元–22,000 万元 6,229.64 万元
项 目 本会计年度末 上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所有者权 11,300 万元–12,100 万元 9,051.80 万元
益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但公司已就业绩预告相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初步沟通,双方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情况说明
业绩变动主要原因系本期收到汉富控股诉讼仲裁补偿款 1500 万元及与北京泓钧债务重组取得收益约 1,262 万元所致。
本期非经常性损益约 1,568 万元,主要包括:债务重组收益约 1,262 万元;
汉富控股诉讼仲裁补偿款冲抵应收练卫飞款1500万元,转回坏账准备1500万元;谢楚安案件新增利息约-1,108 万元;证券投资收益约 54 万元;非流动资产处置
损益约 44 万元;政府补助等约 14 万元;其他营业外收支约 9 万元;所得税影响
约-182 万元;少数股东损益影响约-25 万元。
2023 年度预计扣除后营业收入较上年度变动较大原因系:由于日用品贸易业务和汽车销售业务属于 2021 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规定,日用品贸易业务和汽车销售业务营业收入在 2021 年度和 2022 年度两个年度内均应当作为“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收入”事项进行扣除,2023 年已不触及上述规定的情形,相关营业收入 2023 年预计不再被扣除。
四、风险提示
2023 年 4 月 29 日公司披露了 2022 年年报,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一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第 9.3.1 条第(一)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于
2023 年 5 月 5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第 9.3.11 条规
定:上市公司因本规则触及 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五)虽符合第 9.3.7 条规定的条件,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六)因不符合第 9.3.7 条规定的条件,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
公司追溯重述导致出现本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或者因触及第 9.3.1 条第一款第(四)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出现前款第(四)项至第(六)项情形或者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指标相应年度的次一年度出现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若公司 2023 年度出现上述规定所述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估算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