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07 证券简称:*ST全新 公告编号:2023-061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临
时)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 9:30 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会议人数 5 人,实际参加会议 5 人。会议召开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规定,会议决议如下:
一、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3 年第三
季度报告》
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网址http://www.cninfo.com.cn)
二、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郭
红为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审议,为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同意提名郭红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同意自股东大会选举其为公司董事之日起选举其担任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卞
欢为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审议,为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同意提名卞欢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自股东大会选举其为公司独立董事之日起选举其担任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按照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能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李
媛媛为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审议,为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同意提名李媛媛女士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自股东大会选举其为公司独立董事之日起选举其担任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按照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能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
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研究,公司拟定于 2023 年 12 月 1 日下午 2:30 在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
梅康路 8 号理想时代大厦 6 楼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本次董事会通过并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特此公告
附件:《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10 月 30 日
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郭红:男,汉族,1960 年 2 月 10 日生,中国国籍,大学学历。1976 年 12
月参军,部队服役 12 年。期间就读国防大学政治学院思想政治工作专业,武汉大学法学院行政管理专业。曾任原武汉军区军人俱乐部电影干事,原武汉军区政治部政策研究室秘书,湖北省军区政治部干事等职;1989 年底转业至地方党政机关工作,担任中共湖北省委统战部政策研究室、对外经济联络处科级干事;《统一战线》杂志社编辑部记者、责任编辑等职;2001 年初至国企工作,担任中国泛华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影视广告中心总监、主任,公司计财部执行经理及总经理助理等职;2005 年至 2014 年底,担任中国残联华夏文化集团(中国华夏文化集团)副总裁,香港主板上市公司勤+缘媒体服务有限公司、星美文化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等职;现兼任中国科技产业化促进会理事会常务理事。
郭红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未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有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之情形;未被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卞欢:男,汉族,1985 年 5 月 15 日出生,大学本科学历。2008 年 8 月至
2019 年 2 月担任江苏省常州市公安局武进分局刑警大队侦查员;经济犯罪侦查大队中队长、副大队长职务;2021 年 5 月至今担任上海问道有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职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目前,卞欢先生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未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有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之情形;未被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独立董事的情形。
李媛媛:女,汉族,1986 年 2 月 25 日出生,本科学历。2010 年 11 月至 2013
年 11 月担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员职务;2013 年 12 月至 2017 年 12
月担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助理经理职务;2018 年 6 月
至 2019 年 6 月担任北京善义善美科技有限公司内审部门负责人职务;2021 年 7
月至今担任北京粉笔蓝天科技有限公司审计监察经理职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目前,李媛媛先生/女士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未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有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之情形;未被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独立董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