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07 证券简称:全新好 公告编号:2018-049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全新好”)近日收到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泓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泓钧”)送达的《关于唐小宏先生对全新好承诺变更的申请》,北京泓钧实际控制人唐小宏先生申请变更其在《关于对深交所公司管理部【2017】第113号关注函的回复》(以下简称“《回复》”)中对公司出具的承诺。
公司于2018年4月13日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临时)会议及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唐小宏先生对公司相关承诺变更的议案》,同意唐小宏先生变更承诺事项,关联董事吴日松、袁坚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一、原承诺事项内容及履行情况
唐小宏先生向公司出具的《关于对深交所公司管理部【2017】第113号关注
函的回复》载明,就原公司股东练卫飞所持37,500,000股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
一事对公司控制权的影响,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泓钧实际控制人唐小宏先生承诺:“该次司法拍卖后6个月内,保障上市公司现有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对上市公司的表决权股份不低于该次练卫飞拟拍卖股权 10.82%的两倍,即不低于21.64%”。2017年11月2日前述股份拍卖完成过户,相关承诺事项应于2018年5月2日到期。
目前唐小宏先生的上述承诺尚在履行中。
二、本次承诺变更的原因及变更后的承诺内容
根据《关于唐小宏先生对全新好承诺变更的申请》,鉴于以下因素:
(一)上市公司股票自2017年11月2日至2018年3月8日处于停牌状态;
(二)近期为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窗口期;
(三)北京泓钧拟向汉富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富控股”)转让所持上市公司全部股份及汉富控股对上述承诺的承接与履行等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
因此,唐小宏先生特向上市公司申请变更承诺,即延长履行时间 3 个月至
2018年8月2日,其他承诺条款不变,如需变更将按相关法律、规则提请上市
公司履行审议程序。
变更后的承诺内容为“该次司法拍卖后9个月内,保障上市公司现有实际控
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对上市公司的表决权股份不低于该次练卫飞拟拍卖股权10.82%的两倍,即不低于21.64%”。
三、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
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及《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要求,本次北京泓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唐小宏的承诺变更已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监事对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同时提交公司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本次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变更的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时本次承诺变更未损害上市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
综上,基于实际情况,本次承诺变更不损害广大投资者利益,同时相关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本次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变更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基于实际情况,本次承诺变更不损害广大投资者利益,同时相关承诺变更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及《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则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变更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后续工作安排
根据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召开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和公司披露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通知》,公司将于2018年5月2日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关于唐小宏先生对公司相关承诺变更的议案》,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变更承诺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三)《关于唐小宏先生对全新好承诺变更的申请》。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