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企业: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原章节条款 原表述 修订后内容 修订依据或理由
本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
本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 本公司不得对没有产权关系的
本公司不得对没有产权关 担保对象提供担保,不得对参股企 根据公司经营
第四十三条 系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不得对 业提供贷款担保,不得对境外融资 管理实际需要
参股企业提供贷款担保,不得对 提供担保。公司按照行业惯例为购 进行修订
境外融资提供担保。公司为购房 房客户提供按揭担保,以及在棚户
客户提供按揭担保不包含在本 区改造、城市更新等项目中为被搬
章程所述的对外担保范畴之内。 迁房产解除抵押提供的阶段性担保
不包含在本章程所述的对外担保范
畴之内。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
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
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根据深圳证券
…… 交易所发布的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 新增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 《深圳证券交
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的股份违反《证券法》第六十三条 易所股票上市
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 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该超过规 规则(2022 年修
票表决权。 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三十 订)》3.4.2 条进
…… 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 行修订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 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
第七十九条 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 数。
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 1%以
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 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 根据深圳证券
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 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的规 交易所发布的
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 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征集 《深圳证券交
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 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 易所股票上市
低持股比例限制。 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 规则(2022 年修
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 订)》4.2.5 条进
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 行修订
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
制。
第八十三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 根据深圳证券
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交易所发布的
…… …… 布的《深圳证券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 交易所上市公
进行表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 行表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 司自律监管指
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可以实行 股东大会的决议,应当实行累积投 引第1号——主
累积投票制。 票制。 板上市公司规
…… …… 范运作》2.1.15
条进行修订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新增 (十)审议批准公司定点
…… 帮扶和对口支援任务以外的捐赠单
(十五)审议本公司年度全 笔金额(价值)100 万元以上,或
面风险管理报告,领导和监督公 对同一受益人(单位)的当年累计
司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统筹全面 捐赠总额 200 万元以上,或年度累
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和有效实 计捐赠总额 300 万元以上的对外捐 根据深圳市国
第一百一十 施; 赠; 资委《企业对外
条 …… …… 捐赠管理办法》
(二十二)审议批准减持上 (二十二)按照监管规定,审 及其他相关规
市公司股份后的后评价报告; 议批准投资项目或减持上市公司股 定进行修订
…… 份后的后评价报告;
(二十四)负责内部控制的 ……
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组织开展 (二十四)决定公司的风险管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 理体系、内部控制体系,对公司风
…… 险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有效实
施进行总体监控和评价;
……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本章程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本章程及
及公司有关制度和工作程序,董 公司有关制度和工作程序,董事长
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行使下列职权:
(一) 主持股东大会和召 (一) 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
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主持董事会会议; 根据深圳市国
(二) 督促、检查董事会 (二) 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 资委规范履行
决议的执行和实施情况; 的执行和实施情况; “三会一层”权
第一百一十 (三)按有关规定和程序, (三)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提 责,落实董事会
五条 提出对总裁、董事会秘书、审计 出对总裁、董事会秘书、审计部门 授权相关要求,
部门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负责 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的聘 对董事长行使
人的聘任或解聘,并听取前述人 任或解聘,并听取前述人员的工作 职权进行调整。
员的工作汇报; 汇报;
(四)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 (四)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
权,包括: 有关制度规定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1、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严格 应行使的其他职权。
按照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充分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对于
单笔金额人民币(包括外币折合
金额)5000 万元以内的公司借
款、开具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
兑汇票和建设工程付款保函,以
及在单笔楼宇按揭额度人民币
(包括外币折合金额)伍仟万元
内为购房业主提供按揭贷款担
保等经济事项进行全权审批;
2、对于公司发生的本章程
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款所列
交易、计提(转回)资产减值准
备等事项,未达到董事会审议标
准的,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严格
按照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组织开展分析、研究、审查工作,
并充分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予
以审批或授权总裁、副总裁、业
务负责人审签;
3、对于本公司及本公司的
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
本章程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二)
款规定的关联交易事项,未达到
董事会审议及公告标准的,由董
事会授权董事长严格按照公司
有关制度的规定,组织开展分
析、研究、审查工作,并充分履
行内部审核程序后,予以审批;
4、对于本公司及本公司的
控股子公司所发生的产权变动、
对外提供借款等事项,未达到董
事会审议及公告标准的,由董事
会授权董事长严格按照公司有
关制度的规定,组织开展分析、
研究、审查工作,并充分履行内
部审核程序后,予以审批;
(五)法律、行政法规及公
司有关制度规定董事长、法定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