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深振业 A 股票代码:000006 公告编号:2020-017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5 月 20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20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20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路 16 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11 栋 A 座 43
层 1 号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赵宏伟董事长。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7 人,代表股份
493,396,934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36.548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 486,254,748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36.019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3 人,代表股份 7,142,186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5291%。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5 人,代表股份 7,398,786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548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256,6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19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3 人,代表股份 7,142,186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5291%。
3、公司监事谢向荣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余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参与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2019 年度董事会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92,027,23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224%;反对
1,359,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755%;弃权 10,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029,08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1.4875%;反对
1,359,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8.3746%;弃权 10,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79%。
(二)审议通过《2019 年度监事会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92,027,23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224%;反对
1,359,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755%;弃权 10,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029,08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1.4875%;反对
1,359,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8.3746%;弃权 10,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79%。
(三)审议通过《2019 年年度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92,328,83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835%;反对
1,057,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144%;弃权 10,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330,68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5.5638%;反对
1,057,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2983%;弃权 10,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79%。
(四)审议通过《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92,328,83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835%;反对
1,057,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144%;弃权 10,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330,68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5.5638%;反对
1,057,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2983%;弃权 10,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79%。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92,328,83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835%;反对
1,068,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16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330,68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5.5638%;反对
1,068,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436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92,328,83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835%;反对
1,068,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16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330,68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5.5638%;反对
1,068,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436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92,279,5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735%;反对
1,117,37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26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281,4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4.8979%;反对
1,117,37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102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 2020 年 4 月 6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三次会议
及 4 月 7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一次定期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4 月 7 日、4 月 9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公告资料。)
三、会议听取了《2019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孔祥云、曲咏海、陈英革还分别从 2019 年
度出席会议情况及表决情况、发表独立意见、项目现场考察等方面的履职情况进行了报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万商天勤(深圳)律师事务所朱斌律师、李帅律师出席了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万商天勤(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〇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