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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振业A: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公司证券复牌公告

公告日期:2018-03-08

       股票代码:000006           股票简称:深振业A          公告编号:2018-017

       债券代码:112238           债券简称:15振业债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公司证券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将于2018年3月

8日(周四)开市起复牌。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深振业A,证券代码:000006)自2017年9月11日开市起停牌,并于2017年9月25日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

      一、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投控”),公司与深圳投控同属于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深圳市国资委”)控制。

      2、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内容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深圳投控所持有的深圳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和深圳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湾科技”)的股权,深圳投控计划于本次重组前先将旗下部分优质科技园区资产划转至深湾科技。

     二、公司停牌期间的相关工作

     在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10号—重大资产重组》及《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9号—公司停复牌业务》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各项准备工作,主要工作如下:

     1、公司选聘了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组织中介机构开展相关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

     2、公司积极督促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与相关各方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进行设计,并配合开展与相关各方的沟通、咨询和论证工作,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各阶段工作进行了相应安排;

     3、公司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交易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和申报,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自查;

     4、公司股票自2017年9月11日开市起因筹划重大事项停牌,

后于9月25日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在停牌期满

1个月后,经公司向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10月11日开

市起继续停牌1个月;

     5、在公司股票自首次停牌之日起累计停牌将满2个月前,经公

司2017年11月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2017年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并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11月10日开市起继续停牌,预

计停牌时间自停牌首日累计不超过3个月;

     7、在公司股票自首次停牌之日起累计停牌将满3个月前,经公

司2017年12月7日召开的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并经公

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12月8日开市起继续停牌,预计停牌时

间自停牌首日累计不超过6个月;

     8、根据相关规定在停牌期间,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公告,同时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本次重组事项存在不确定性风险,认真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三、终止筹划的原因

     本次拟购买的核心资产产权关系复杂,注入上市公司需要解决系列问题,深圳投控与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等各中介机构虽然开展了大量的工作并解决了部分问题,但剩余问题的解决难度仍较大,解决时间无法预计。为维护投资者利益和公司股东权益,经重组各方审慎考虑,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四、终止筹划相关事项的决策过程

     公司已于日前与深圳投控签订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框架协议>之终止协议》,经双方友好协商,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五、终止筹划相关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终止,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不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未来,公司将继续秉承稳健经营的理念,坚持房地产开发主业不动摇,坚持国企特色不动摇,实施以房地产开发为主体,住宅租赁和房地产产业链延伸为两翼的“一体两翼”业务发展战略,积极寻求产业投资、并购和行业整合机会,努力提升经营业绩,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财务顾问的专项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所披露的进展信息与实际开展的相关工作情况相符;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原因合理,符合《重组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七、承诺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10号——重大

资产重组》的相关规定,公司承诺至少2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

组事项。

     八、证券复牌安排

     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证券将于2018年3月8日开市

起复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