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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5 深市 ST星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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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星源: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30

世纪星源:董事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 000005      证券简称:世纪星源        公告编号:2021-011

    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决议公告

    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第5次会议的通知以邮件形式于2021年4月15日发出,
并于 2021 年 4月 27 日在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召开方式符合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应到董事 14 人,实到董事 14 人,其中独立董
事 5 人。5 名监事列席会议。出席会议的董事以 1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 2020 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

    详见本司同日披露的 2020 年度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二、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三、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同日披露的审计报告)。

    四、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司 2020 年度合并利润为-387,466,536.61
元,其中母公司 2020 年度利润为-59,655,204.92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母公司)-537,728,860.27 元,本年度可分配利润为-597,384,065.19 元,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董事局建议本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不分配、不转增。
    五、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同日披露的内控报告)。

    六、 关于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经营情况及发展规划,本司拟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一年内,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借款提供担保,上述 1.5 亿元担保额度的具体分配情况为:为深圳智慧空间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为深圳市新德利新能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为浙江博世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

    经独立董事审核,同意公司在上述担保额度内提供相应担保。

    七、 关于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议案。

    八、 关于对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说明: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有保留意见的审计
报告,董事局对审计意见涉及事项说明如下:


  1.对外担保事项

  (1))涉及未履行程序及信披义务而发生的担保事项

  在2018、2019年度中,本公司在办理上市公司到期银行贷款的“还旧借新”手续之前,本公司采取为实控人及其关联方以申请民间借贷人的短期融资借款提供担保的形式,取得由实控人及其关联方免息借予上市公司的“过桥贷款”;该项交易未履行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而且在实控人及其关联方的民间融资借款期限到期后,因上市公司推迟偿还免息“过桥贷款”,而导致对实控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民间短期融资借款的担保期限展期的事项,也未履行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2)担保产生的原因

  经公司核查,在2018至2019年初,上市公司多笔银行流动资金贷款到期,为了筹集对银行贷款“还旧借新”续贷所需过桥资金,公司实际控制人丁芃(及指定关联方)从民间融资渠道筹集上市公司“还旧借新”所需的资金并免息借予上市公司。民间借贷出借人同时要求资金实际使用人上市公司、及丁芃(及其他关联方)、郑列列、赵剑为丁芃的该笔民间借贷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由于融资环境剧烈变化等客观原因,银行相关流动资金贷款到期后都大幅压缩“还贷”后的“借新”额度或完全收贷,其中兴业银行压缩2700万、中信银行收贷6000万、广发银行收贷4500万、江苏银行收贷2000万、邮储银行收贷1800万。导致上市公司无法向丁芃及其指定关联方偿还免息借予的资金,因而导致民间融资借款期限的展期而且无法解除上市公司担保义务。

  融资环境的剧烈变化是指“深圳市喀斯特中环星苑置业有限公司”由卓越集团代建的房地产项目突发延期入伙、引起业主群体信访的事件。政府在2019年采取了行政冻结楼盘销售的措施,该措施引起金融机构“前海东方”对世纪星源系统账户的司法查封,故引发了金融机构收贷的连锁反应。行政指令还具体要求世纪星源投入资源接管总包单位退场后的全部整改收尾工程、承担解决业主入伙维稳所需的全部资金。2020年初发生的深圳车港(皇岗重建指挥部收回“拆迁款”支付的承诺)拆除工程的已中标合约的解约,以及突发疫情(租赁物业租金大幅减少)则使上市公司面临流动性枯竭的局面。

  在上市公司流动性紧急的情况下,丁芃以自身承担高息的风险为条件,求助于前述民间借贷到期过桥资金的展期。在2018-2020三个年度内为上市公司民间借贷展期融资的1.7亿元全部用于资助上市公司,公司严格地按照行政指令推动入伙、收尾工程支付和维持上市公司、联营公司的正常经营。


  但世纪星源董事局在2019年间未履行重新决策签订《保证合同的展期合同》的程序,上市公司也未对上述担保事项因债务人的民间借贷融资的展期而续存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上述违规担保总额为1.45亿元,公司将认真核查实际用款情况,在实际使用金额的范围内承担责任,对超出实际用款范围外的将督促实控人及其关联方尽快解除上市公司的担保责任。

  上述涉及的担保总额为1.45亿元。该期间,公司的银行信贷存量债务压缩了1.7亿元(兴业银行压缩2700万、中信银行收贷6000万、广发银行收贷4500万、江苏银行收贷2000万、邮储银行收贷1800万)。上述担保总额占公司2019年度净资产的8.79%,其中5笔担保事项(金额9500万元)已涉诉。其中第1笔担保事项已经法院一审判决,判决公司不承担担保责任,但公司应承担过错赔偿责任,责任范围为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不包括砍头息、超过法定利率上限的利息)余额的三分之一。按此口径测算,预计前述担保事项可能导致公司承担31731529.37元责任(暂计至2021年4月30日,实际涉诉担保的风险,按法院认定本金金额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4)解决方案

  ①所涉民间借贷担保财务风险的消除:
公司将要求实控人在限期内逐笔严格剥离和消除所涉民间借贷的诉讼风险,严格要求合同的反担保人落实对上市公司的免责承诺和履行财务义务。

  ②公司管理层将以此违规为戒,高度重视内控管理和信披工作,成立专门机构对公司各项审批流程及审批权限进行梳理,加强在印章、证照使用方面,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实行专人专岗严格管控。

  公司将根据核查情况补充披露相关担保信息及实际用款情况,由于诉讼事项尚在审理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公司董事局将密切关注相关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有条件借款及减值

  (1)与星源志富的合作

  平湖旧改为了控制旧改中一级土地开发阶段的拆迁成本,委托星源志富作为城市更新改造实施主体。约定了在土地开发权益确权时通过结转“有条件借款”以取得星源志富名下平湖旧改项目的土地开发权益。

  世纪星源与深圳市平湖股份合作公司签署《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平湖社区旧村改造合
作开发意向书》达成平湖社区旧村改造合作开发意向,意向书约定由世纪星源负责平湖社区旧村改造项目开发全过程中所需资金投入,平湖股份负责出地。

  2010年12月27日世纪星源与深圳市平湖股份合作公司签订了《平湖旧村合作改造合同书》及《补充协议》。

  2012 年,本司委托星源志富实业(深圳)有限公司作为平湖旧改项目的更新改造实施主体。

  2014 年 3 月 28 日,双方签订了《加快平湖片区城市更新项目补充协议书》。自上述
协议签订以后,世纪星源已全面履行合同主要义务,完成了重新立项、范围线调整、规划方案公示、达成拆赔标准等各项工作,包括为其中五万平方米不可拆除文物建筑,编制了专项文物保护规划和城市更新单元专项规划,使项目能继续按拆除重建类项目推进,世纪星源为促进平湖旧村改造项目的文物保护专项规划、平湖大围旧村历史风貌保护专项规划、更新单元专项规划方案等进行专项规划设计等工作,平湖旧村改造项目于 2018年8月15日取得深规土[2018]604 号《市规划国土委关于<龙岗区平湖街道平湖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情况的通知》。

      就本司与深圳市平湖股份合作公司关于平湖片区城市更新单元项目合作合同纠纷案
件,本司已取得(2019)粤03民终19234号终审判决,判决深圳市平湖股份合作公司败诉并驳回其解除合同的诉讼请求。随后还经过(2020)粤民申1008号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程序,裁定驳回深圳市平湖股份合作公司要求推翻终审判决的再审申请。鉴于深圳市平湖股份合作公司在本报告年度内又再次就上述同一事项提起(2020)粤0307民初39413号的诉讼;本司针对性地提起案号(2021)粤0307民初15030号诉讼,请求中止审理重复起诉的(2020)粤0307民初39413号案件,提起排除深圳市平湖股份合作公司妨害本司履行合同权利的申请,该案已在龙岗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

  受诉讼案件的影响,目前旧改项目进展缓慢,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及未来风险的判断,公司对该笔有条件借款计提了信用减值损失。

  (2)与星源立升、文殊圣源的合作

  2017年世纪星源分别与深圳市星源立升水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和深圳文殊圣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书》及《借款协议》,旨在开展海外清洁能源项目。

  协议约定由世纪星源向星源立升、文殊圣源提供有条件借款(借款年利率 13.5%),相关的款项全部用于海外水资源经营性项目或环境 PPP 项目的立项支出,而星源立升、文殊圣源所有来自世纪星源的有条件借款的应收将在世纪星源取得全部跨境投资主体的行政许
可手续后,直接结转为 100%世纪星源系统并表的海外子项目的投资款项。协议约定如果对外投资出现了程序风险,则星源立升、文殊圣源需向本司偿还该笔有条件借款,以消除跨境投资的程序风险。

  2017-2020年,世纪星源通过与星源立升、文殊圣源的合作,完成了对富岛香港的并购以及海外子公司世纪星源巴厘水资源系统有限公司的设立。

  2020年受疫情影响,我司关闭在海外的多个办公室,海外项目前期开展工作中断,未来项目开展具有重大不确定性。根据项目开展潜在风险及前瞻性信息的判断,公司对该有条件借款计提了信用减值损失。

  3.长期应收款-肇庆项目减值

  2019年12月肇庆市自然资源局做出的《关于撤销肇府国用(证)字第0002号<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决定》,随后公司委托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以Farcor Limited、Faryick Limited、Finewood Limited、Full Bloom Limited、Jackford Limited(以下合称“香港五公司”)作为申请人向广东省自然资源厅提起行政复议,要求撤销肇庆市自然资源局做出的《关于撤销肇府国用(证)字第0002号<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决定》。

  2020年7月6日广东省自然资源厅驳回了香港五公司的行政复议申请。

  2020年7月15日,公司就此事以香港五公司作为原告,向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了该案件,目前该行政诉讼未有进展。

  公司认为因土地证被撤销一事,尽管公司已提起诉讼,但是该行政诉讼胜诉的可能性不大,公司通过项目公司开发肇庆项目的基础已不存在,继续开发肇庆项目的可行性很小,公司账面确认的对肇庆项目的权益已经出现了显著的减值迹象。

  鉴于复议机关已驳回申请人的行政复议申请,而相关行政诉讼代理律师也表示无法评估行政诉讼的胜诉可能性,本集团管理层参考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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