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05 证券简称:世纪星源 公告编号:2012-043
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2 年 12 月 24 日上午 11 时
2.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岗区葵涌镇金海滩度假村会所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本司董事局
5.主持人: 董事局主席丁芃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代理人)4 人、代表股份 222,185,921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4.30%。
(三)本司 12 名董事、2 名监事、4 名高级管理人员、2 名律师出席了股东
大会。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提案的表决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1、关于转让珠海项目权益的议案
同意 222,185,92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 %;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 %。
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出售华乐大厦 102 房产的议案
同意 222,185,92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 %;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 %。
表决结果:通过。
3、关于出售华乐大厦 302 房产的议案
同意 222,185,92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 %;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 %。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万乘律师事务所指派康晓岳、杨慧隆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司 2012 年第
3 次临时股东大会,认为本司 2012 年第 3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召集人的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记要。
2.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 0 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