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根据本司1998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服务业人力资源开发和信息服务链网络软件产业是本司在新世纪结构调整的导向目标;为了结合本公司实施的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中已完成的基础开发现状,以及准备在2000年投入市场拓展以及服务体系方面的计划,本公司与中国技术创新公司决定通过下属子公司联合收购目前已占30%相关专业信息服务市场覆盖率及100万用户的二家在国内金融市场专业信息服务领域内的民营科技企业。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对该次收购事宜做如下公告:
本次收购的目的是利用被收购公司的现有市场覆盖率及客户网络,借助中国工程院唯一直属的中国技术创新公司的网络及通信技术固有的优势,使进行中的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在金融市场的专业信息服务的领域里迅速形成市场收益。
一、交易概述及生效时间
本公司即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技术创新公司决定通过各自下属子公司(深圳国际商务有限公司和北辰创新高科技城公司)联合收购深圳市新德利财经资讯技术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博经闻资讯技术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及相应权益。收购完成后,本公司通过深圳国际商务有限公司将持有二家公司的各51%股权,中国技术创新公司将通过北辰创新高科技城公司持有二家公司的各49%股权。
联合收购的二个收购方约定,由本司负责两家被收购公司的业务重整及经营管理,由中国技术创新公司负责市场拓展及向其主营业务提供所需的通讯和网络技术服务。
由深圳国际商务有限公司代表收购方,而深圳市博经闻资讯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德利财经资讯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傲衡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及相关的股东作为被收购方,于2000年5月16日签定了对深圳市博经闻资讯技术有限公司和深圳市新德利财经资讯技术有限公司的入股及注资的协议书。该协议书于签字当日生效。
二、协议各方基本情况
(1)深圳国际商务有限公司——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地点为深圳,经营范围为商务咨询、计算机软件开发等,法定代表人为丁 。
(2)中国技术创新公司
注册地点为北京市,全民所有制科技企业,经营范围为能源、微电子、信息和科技交流、开发等,法定代表人为毕大川。
(3)北京北辰创新高科技城公司
注册地点为北京市,全民所有制科技企业,经营范围为互联网服务、通信技术、国际会议展览等,法定代表人为曾劲松。
(4)深圳市新德利财经资讯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为深圳,民营科技企业,经营范围为信息及数据库服务,法定代表人为蒋伟。
(5)深圳市博经闻资讯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为深圳,民营科技企业,经营范围为财经信息及计算机数据库信息服务,法定代表人为蒋伟。
(6)深圳市傲衡实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为深圳,民营科技企业,经营范围为:计算机软件开发、计算机硬件销售等,法定代表人为汪国钢。
(7)深圳市新德利财经资讯技术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博经闻资讯技术有限公司两家民营企业的个人股东为汪国钢、蒋伟。
三、深圳市新德利财经资讯技术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博经闻资讯技术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以上公司均为在深圳市注册的民营企业,新德利公司成立于1994年4月,博经闻公司成立于1996年6月。两家公司业务以及经营方面自1999年年中已合并,现在上海、北京、重庆、武汉、沈阳、哈尔滨均设立了办事处,服务对象为证券公司、投资机构、基金管理公司、电视台等。据不完全统计,共有约100多万固定财经资讯用户。财经资讯服务是一项传统服务业,在西方发达国家已存在上百年之久,但在我国却是新兴的行业,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建设与发展,该领域市场前景相当广阔。
近年来,尤其网络技术的进步,更是推动了各种专业信息服务业新的发展潮流。两家公司目前的服务产品如下:
1、证券公司总部与下属营业部交互式资讯系统;
2、博经闻新德利资讯“新F10版”;
3、博经闻新德利系统V3.0版;
4、博经闻新德利资讯“研究版”;
5、博经闻新德利资讯“伴龙行版”;
6、博经闻新德利资讯“博氏金融家”;
7、“中国证券在线”商务网站(www.F10.com.cn)。
截止1999年12月31日,经深圳北成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两家公司合计总资产为886.77万元,负债328.84万元,股东权益557.93万元,主营收入698.82万元,净利润98.44万元。
四、公司预计从该交易获得的利益及对未来经营的影响
本公司自1995年就开始通过深圳国际商务有限公司对信息服务链网络软件产业进行投入和开发并于1998年向国家科技部申请了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本次交易,可使本司缩短市场开发及销售服务体系建立的周期,并大大降低本司进入金融财经信息这一专业信息服务行业的门槛。凭借本司长期的技术储备和中国技术创新公司在网络通信方面的固有优势,本司的目标是在较短的时间内发展成为国内专业财经资讯服务业的主要服务供应商和专业财经资讯服务市场的主要参予者。
五、与联合收购相关的入股及注资金额
与收购相关的入股及注资总额为4000万元,收购方的二方各自按股份比例负担,其中2000万元为交易完成前应支付入股及注资额度,其余款项为三年以上的负债或延期支付款项。
六、本次收购不涉及关联交易。
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