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04 证券简称:国农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2
深圳中国农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中国农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上午 9:30 在深圳市福田区上梅林凯丰路 10 号翠林大厦
12 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4 月 16 日以电
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翔先生主持,应到董事 9 名,实到 9 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19 年年度报告》和《2019 年年度报告摘
要》(公告编号:2020-014)。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原第九届独立董事孙俊英、苏晓鹏、曾凡跃及第十届独立董事肖永平、陈欣宇、仇夏萍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并将在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 2019 年度独立董事履行职情况
报告》。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19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同意 2019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事务所”)审计,2019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08,246,697.32 元,利润总额 6,058,115.17 元,净利润-3,603,992.92 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099,367.87 元,每股收益为
0.0369 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 1,494,490,266.24 元,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1,389,777,903.25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第十二节财务报告。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19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经大华事务所审计,公司 2019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 3,099,367.87 元,母公司净利润为 28,718,631.14 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年度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21,130,039.96 元,本公司合并资本公积金余额为 1,197,149,130.56 元。
综合考虑到公司 2020 年度资金使用计划,公司计划 2019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
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会就本议案出具了专项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 2019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0-019);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
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多年未进行调整且目前较低于市场平均水平,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拟对独立董事津贴予以调整,调整后的津贴为每人每年度 8万元(含税),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差旅费以及按《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所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董事及高管基本薪酬的议案》。
2019 年度,公司董事、高管人员披露的基本工资情况符合公司薪酬管理制
度,未有违反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及与公司薪酬管理制度不一致的情形发生。
2020 年度,拟定公司董事及高管基本薪酬如下:
职 务 基本薪酬
董事长 30-72 万元/年
总经理 30-60 万元/年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22-50 万元/年
每位独立董事的津贴为 8 万元/年,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职务的其他董
事不在公司领取报酬,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差旅费以及按《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所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大华事务所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审计,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2020 年第
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0-015)。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6)。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告。
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特别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7)。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北京智游网安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收购北京智游网安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大华事务所对公司关于收购北京智游网安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大华核字[2020]004546 号)。
独立财务顾问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对此也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 2019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核查意见》。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0 日下午 2:30 召开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18)。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中国农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