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 A 股股份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02、299903 证券简称:万科 A、万科 H 代
公告编号:〈万〉2022-033
本次拟增持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
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主席郁亮,监事会主席解冻,董事、总裁、首席执行官祝九胜,职工代表董事王海武,职工代表监事阙东武,执行副总裁、财务负责人韩慧华,执行副总裁、首席运营官刘肖和董事会秘书朱旭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 6 个
月内,增持公司 A 股股票,合计增持金额将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即每人各自在 2021
年度从公司获取的税后现金报酬总额),增持价格不超过 18.27 元/股。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0 日收到董事会主席郁亮,监事会主席解冻,董事、总裁、首席执
行官祝九胜,职工代表董事王海武,职工代表监事阙东武,执行副总裁、财务负责人韩慧华,执行副总裁、首席运营官刘肖和董事会秘书朱旭(以上统称“增持主体”)的《股份自愿增持计划告知函》,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增持主体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增持公司 A 股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董事会主席郁亮、监事会主席解冻及职工代表监事阙东武持有公司 A 股股份,具体如下:
姓名 职务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郁亮 董事会主席 7,306,245 0.06285%
解冻 监事会主席 1,490,745 0.01282%
阙东武 职工代表监事 60,700 0.00052%
合计 8,857,690 0.07619%
除上述之外,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增持主体中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持有公司股份。
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前 12 个月内未曾披露增持计划,在本次公告前 6 个月内不存在减
持情况。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 增持目的:近期公司股价出现非理性下跌,作为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
理人员,有责任维护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故拟增持公司股份。
2. 增持股份种类: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 股)。
3. 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即增持主体在 2021 年度从公司获取的税后现
金报酬总额)。
4. 增持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18.27 元/股。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
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相应调整增持价格上限。
5. 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次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在实施增持计划
股份过程中,增持主体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香港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等关于股票买卖的相关规定。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6. 增持股份的方式:增持主体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包括
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等方式。
7. 相关承诺:增持主体承诺本次增持计划及后续股份管理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香
港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因公司 A 股股价持续超出增持计划披露的增持价格上限,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2.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 《股份自愿增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