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 H 股股份质押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02、299903 证券简称:万科 A、万科 H 代
公告编号:〈万〉2021-09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科”)于 2021 年 8 月27 日晚间收到
公司股东深圳市德宇众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宇众”)、深圳盈安财务顾问企业(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盈安合伙”)及深圳盈嘉众实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盈嘉
众”)出具的《告知函》,就其所持股份的相关安排告知如下:
一、H 股股份质押变动情况
1、本次 H股解质押具体情况
《告知函》显示:“2021 年 8 月 27 日,德宇众持有并质押给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招商财富”)的17,480,500股万科 H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股权质押解除手续。
同时,德宇众将其持有的 17,480,500 股万科 H 股质押给招商财富,并已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该部分股权质押期限自 2021
年 8 月 26 日起至2022 年 9 月 8日止。本次质押主要用于偿还债务。”
2、 股东所持 H股股份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股东 本次解除质押 占其所持类 占公司总
名称 或第一大股东及 数量(股) 别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起始日 解除日 质权人
其一致行动人
德宇众 否 2020 年 11 月 2021 年 8 招商
17,480,500 72.10% 0.15% 25 日 月 26 日 财富
3、 股东所持 H股股份本次被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股东 本次质押数 占其所持 占公司 是否 是否为 质押到期 质押用
名称 或第一大股东及 量(股) 类别股份 总股本 为限 补充质 质押起始日 日 质权人 途
其一致行动人 比例 比例 售股 押
2021 年 8 月 2022 年 9 招商 主要用
德宇众 否 17,480,500 72.10% 0.15% 否 否 26 日 月 8 日 财富 于债务
偿还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情况
截至 2021 年 8 月27 日,德宇众及其一致行动人盈安合伙、盈嘉众、国信证券-工商银
行-国信金鹏分级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国信金鹏 1 号”)所持万科股票质押
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股份类别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 本次质押前质 累计质押数量 占其所持类 占公司总
例 押股份数量 (股) 别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德宇众 H 股 24,245,900 0.21% 17,480,500 17,480,500 72.10% 0.15%
A 股 804,800 0.01% 0 0 0.00% 0.00%
盈安合伙 A 股 65,000,026 0.56% 65,000,026 65,000,026 100. 00% 0.56%
盈嘉众 A 股 238,703,992 2.05% 238,703,992 238,703,992 100. 00% 2.05%
国信金鹏 1 号 A 股 257,230,800 2.21% 0 0 0.00% 0.00%
合计 585,985,518 5.04% 321,184,518 321,184,518 54.81% 2.76%
除上述已被质押的股票之外,德宇众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万科股票不存在限售或冻结
的情况。
此外,国信金鹏 1 号拟于近期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向其一致行动人盈安合伙和盈嘉众转
让其所持万科 A 股股票,前述转让完成后,国信金鹏 1 号将不再持有万科股票,德宇众及
其一致行动人盈安合伙、盈嘉众合计持有的万科股票数量不会因大宗交易而发生变化。前述
大宗交易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进行操作。
三、备查文件
1、告知函;
2、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书;
3、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