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02、299903 证券简称:万科 A、万科 H 代
公告编号:2020-09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0
年 8 月 12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 2020 年 8 月 27 日在深圳以现场和通
讯会议相结合方式举行,会议应到董事 11 名,亲自及授权出席董事 11 名。唐绍杰董事因公务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授权李强强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董事会主席郁亮主持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0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财务报告和业绩公告》
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2020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在巨潮资讯网登载的《2020 年半年度报告》,以及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登载的《2020 年中期业绩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2020 年半年度不派息、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公司 2020 年半年度不派发股息,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 2020 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特此公告。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