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公告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在 2024 年 3 月 26 日至
2024 年 4 月 24 日期间,通过本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每日收盘价均
低于 1 元,触及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第 9.2.1 条第一
款第四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
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第 9.2.5 条的规定以及本
所上市审核委员会的审议意见,本所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同时,根据本所
《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第 9.1.15 条、第 9.6.10 条第二款的规
定,公司股票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被本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不进入退
市整理期交易,公司股票将于本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后十五个交易日内摘牌。
本所要求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终止上市以及后续有关工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
4 年 6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