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公告
2022 年 7 月 1 日,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 2021 年度财务会
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023 年 4 月 29 日,公司披露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的首个年度报告显示,公
司 2022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触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3 年修订)》第 9.3.11 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
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第 9.3.14 条的规定以及本所上市审核委员会
的审议意见,本所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公司股票自 2023 年 6 月 19 日起进入退市整理
期,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本所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
本所要求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退市整理期以及终止上市后续有关工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3 年 6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