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公告
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4 日收到《行政
处罚事先告知书》(沪证监处罚字〔2022〕14 号),显示公司 2017 年度财务信息涉嫌存
在虚假记载。鉴于公司 2015 年度、2016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分别为-1,361.48 万元、-2,894.72 万元,可能导致公司 2015 年度至 2018 年度连续四年净利润为负并触及重大违法
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交易自 2022 年 8 月 8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022 年 12 月 29 日,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沪〔2022〕50 号),查明公司
2017 年虚增营业利润 896.39 万元。2023 年 3 月 15 日,公司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暨追溯调整的公告》及相应审计报告,经追溯调整,公司 2017、2018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
分别为-179.43 万元、-1,811.77 万元。结合公司 2015、2016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负的情
况,公司 2015 年度至 2018 年度连续四年净利润为负,已触及本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
制退市实施办法》第二条第一项、第四条第三项,《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
修订)》第 13.4.1 条第一款第二项的终止上市标准。
根据本所《关于发布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 的通
知》(深证上〔2020〕1292 号)第二条,《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第二条第
一项、第四条第三项,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根据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第 10.5.7 条的规定以及本所上市审核
委员会的审议意见,本所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公司股票自 2023 年 4 月 28 日起进入退
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本所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
本所要求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退市整理期以及股票终止上市后续有关工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3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