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终止上市的公告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 2020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
公司股票交易自 2021 年 5 月 6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022 年 4 月 30 日,公司披露的 2021 年年度报告显示,
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2,490.65万元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为 0,公司 2021 年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第 9.3.11 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
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第 9.3.14 条
的规定以及本所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本所决定公司股票
终止上市。公司股票自 2022 年 6 月 7 日起进入退市整理期,
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本所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
本所要求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退市整理期以及终止上市后续有关工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2 年 5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