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终止上市的公告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以下简称“公司”)因公司2020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交易自 2021年 4 月 30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022 年 4 月 30 日,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后首个年度报告(即 2021 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 2021 年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及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第 9.3.11 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终止上市情形。
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第 9.3.14 条
的规定以及本所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本所决定公司股票
终止上市。公司股票自 2022 年 6 月 6 日起进入退市整理期,
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本所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
本所要求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退市整理期以及终止上市后续有关工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2 年 5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