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德奥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终止上市的公告
2022 年 2 月 14 日,本所第十届上市委员会召开第 383
次工作会议,未通过德奥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恢复上市申请。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 11 月修订)》第 14.2.15 条的规定,依据上市委员会审核意见,本所决定不同意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申请。
2022 年 4 月 21 日,本所上市委员会召开终止上市听证
会,会后对公司终止上市事宜进行审议。根据本所《关于发布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 的通知》
《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14.4.1 条第(二
十七)项的规定以及本所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2022 年 4月 22 日,本所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公司股票自 2022 年 5 月 5 日起进入退市整理期,退市
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本所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
本所要求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退市整理期以及终止上市后续有关工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2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