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终止上市的公告
2020 年 4 月 24 日至 2020 年 5 月 27 日,神雾环保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雾环保”或“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每股面值,触及了本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13.4.1 条
第(十九)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
根据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
第 13.4.1 条、第 13.4.6 条,《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 10.2.5 条的规定以及本所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
见,2020 年 6 月 18 日,本所决定神雾环保股票终止上市。
根据《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的通知》,自本所作出神雾环保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后十五个交易日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神雾环保股票交易进入退市整理期。若神雾环保提出复核申请且本所上诉复核委员会作出维持终止上市决定,自本所上诉复核委员会作出维持终止上市决定后的次一交易日起,神雾环保股票交易进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本所对神雾环保股票予以摘牌。
本所要求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退市整理期以及
终止上市后续有关工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0 年 6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