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 龙力”
或“公司”)因 2017 年、2018 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且连续两个会计年
度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自 2019 年 5 月 15 日起
暂停上市。
2020 年 4 月 29 日,公司披露的股票暂停上市后首个年
度报告显示,公司 2019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12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7.90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40.48亿元,且公司 2019 年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及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14.4.1 条第(二)(三)(五)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
订)》第 14.4.1 条第(二)(三)(五)项和第 14.4.2 条的规定,以及本所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2020 年 5 月 22
日,本所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公司股票自 2020 年 6 月 1
日起进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的期限为三十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本所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
本所要求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退市整理期以及终止上市后续有关工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0 年 5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