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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银行: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24


证券代码:000001              证券简称:平安银行            公告编号:2019-022
优先股代码:140002                                        优先股简称:平银优01
可转债代码:127010                                        可转债简称:平银转债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行”)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以书面方式于2019年4月12日向各董事发出。会议于2019年4月23日在中山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应到董事14人(包括独立董事5人),董事长谢永林,董事胡跃飞、陈心颖、姚波、叶素兰、蔡方方、郭建、姚贵平、郭世邦、王春汉、王松奇、韩小京、郭田勇和杨如生共14人到现场或通过视频等方式参加了会议。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长邱伟,监事车国宝、周建国、骆向东、储一昀、孙永桢和王群到现场或通过电话等方式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谢永林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王春汉、王松奇、韩小京、郭田勇、杨如生一致同意本议案。

  三、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数据治理工作指引》。

  本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管理规划(2019-2021)》。
  本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须提交本行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减记型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的议案》。

  同意按照下列条款及条件发行减记型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


  1、发行规模:不超过5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2、工具类型:减记型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符合《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可用于补充商业银行资本;

  3、发行市场:包括境内外市场;

  4、期限:本次债券存续期与我行持续经营存续期一致;

  5、损失吸收方式:当发行文件约定的触发事件发生时,采用减记方式吸收损失;

  6、发行利率:参照市场利率确定;

  7、募集资金用途:用于补充本行其他一级资本;

  8、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提请在股东大会批准并授权董事会后,由董事会授权本行经营管理层根据相关监管机构颁布的规定和审批要求以及上述条款和条件,决定减记型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发行的具体条款及办理所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得核准后在授权有效期内分期发行、首期不超过200亿元以及后续在监管机构核准范围内安排剩余额度发行等。该等授权自股东大会批准发行减记型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授权经营管理层在减记型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存续期内,按照相关监管机构颁布的规定和审批要求,办理赎回、减记等所有相关事宜。
  以上议案须经有关监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本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须提交本行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2018年资本充足率管理报告及2019年资本充足率管理计划》。

  本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2018年内部资本充足评估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19年5月30日召开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将以下议案提交该次股东大会审议:


  1、《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4、《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报告》;

  7、《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管理规划(2019-2021)》;

  9、《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减记型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的议案》。
  上述议案中,第9项议案为特别决议案,其余议案均为普通决议案;议案5和7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上述议案均未涉及需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并向该次股东大会报告:

  1、《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董事履职评价报告》;

  3、《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监事履职评价报告》;

  4、《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报告》。

  股东大会的其他具体事项请见《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