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01 证券简称:平安银行 公告编号:2018-005
优先股代码:140002 优先股简称:平银优01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优先股股息发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优先股(以下简称“平银优01”,
代码140002)股息发放方案已获公司2018年1月29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平银优01股息发放具体实施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息派发方案
1、发放金额:本次股息发放的计息起始日为2017年3月7日,以优先股发
行量2亿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为基数,按照票面股息率4.37%计算,每
股优先股派发股息人民币4.37元(含税)。公司本次派发股息合计人民币8.74
亿元(含税)。
2、发放对象:截至2018年3月6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平银优01股东。
3、扣税情况:每股税前发放现金股息人民币4.37元。根据国家税法的有关
规定:
(1)对于持有平银优01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居
民企业股东(含机构投资者),其现金股息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每股实际发放现金股息人民币4.37元。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号)等规定,公司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优先股持有者取得的现金股息应缴纳10%企业所得税,由公司负责代扣代缴。
(3)其他股东股息所得税的缴纳,根据相关规定执行。
二、派息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18年3月6日
2、除息日:2018年3月7日
3、派息日:2018年3月7日
三、派息实施方法
全体平银优01股东的股息由公司自行发放。
四、咨询方式
咨询机构: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中国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咨询电话:0755-82080387
传真:0755-82080386
五、备查文件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