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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科轨道:铁科轨道关于公司关联方中标全资子公司EPC工程总承包及监理项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9-27


证券代码:688569          证券简称:铁科轨道        公告编号:2024-025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关联方中标全资子公司 EPC 工程总承包及监理
              项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标项目及金额:经公开招标,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方铁科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科设计”)、北京兴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铁建筑”)联合中标公司全资子公司铁科(天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科天津”)年产1800万件高铁设备及配件仓储工程EPC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标金额81,525,200元人民币(含税)(实际费用以最终结算为准);公司关联方铁科院(北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科咨询”)中标铁科天津年产1800万件高铁设备及配件仓储工程监理项目,中标金额1,650,000元人民币(含税)。

   铁科设计、铁科咨询系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兴铁建筑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发生任何资产权属的转移,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可以免于按照关联交易方式审议和披露。

   风险提示:公司已于2024年9月25日与关联方铁科设计、兴铁建筑、铁科
的影响,有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或终止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近期,公司全资子公司铁科天津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对年产 1800 万件高铁设备及配件仓储工程 EPC 工程总承包及监理项目进行招标,公司关联企业铁科设计、兴铁建筑联合 EPC 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标金额为人民币 81,525,200 元(含税)(实际费用以最终结算为准);公司关联企业铁科咨询中标仓储工程监理项目,
中标金额为人民币 1,650,000 元人民币(含税)。公司已于 2024 年 9 月 25 日与
上述关联企业签订了相关合同。

  根据《科创板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可以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的方式审议和披露。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说明

  铁科设计、铁科咨询系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兴铁建筑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的企业,属于《科创板上市规则》规定的公司关联法人。

  (二)关联人情况说明

  1、铁科设计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赵欣欣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2 年 4 月 27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大柳树路 2 号二区 130 幢 N101 至 N105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规划设计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100%。

  2、北京兴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刘宪军

  注册资本:3,023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83 年 9 月 6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外大街 13 号楼后平房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打字复印;图文设计制作;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铁总服务有限公司持股 100%,系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3、铁科院(北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刘海祥

  注册资本:15,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8 年 11 月 30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西路 10 号院 9 号楼 1 至 13 层 101 内 9
层 901

  经营范围:轨道交通及相关工程(线路、桥梁、隧道、公路、地下及地面建筑、地基处理)的勘察设计;振动监测仪器制造;噪声监测仪器制造;噪声与振动控制服务;软件开发;数据处理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和技术研究和技术发展;机械设备租赁(不含汽车租赁);广告信息咨询服务;施工、爆破、监理、监测、工程承包;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经济贸易咨询;销售机械设备、软件、电子产品、通讯设备、自行开发的产品;零售图书、期刊;互联网信息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100%。

  铁科设计、兴铁建筑、铁科咨询与公司之间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相互独立。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合同一名称: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

  项目内容:铁科天津年产 1800 万件高铁设备及配件仓储工程 EPC 工程总承
包项目拟建设仓库一 1 座、仓库二 1 座及配套工程。铁科设计及兴铁建筑负责该工程项目的全部工程的设计(包括二次深化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质保期内保修等工作。

  合同二名称:天津市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项目内容:铁科咨询受铁科天津委托就铁科天津年产 1800 万件高铁设备及配件仓储工程提供监理及相关服务。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
程序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要求,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一主要内容

  发包人:铁科(天津)科技有限公司

  承包人:铁科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北京兴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年产 1800 万件高铁设备及配件仓储工程 EPC 工程总承包。

  工程地点:天津市武清开发区源春道南侧。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工程内容及规模:建设仓库一 1 座、仓库二 1 座及相关配套工程。

  工程承包范围:包括不限于桩基工程、地基处理工程、土石方工程、地下及地上建筑结构工程、屋面工程、防水工程、门窗外墙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及采暖工程、通风及空调工程、电气工程、弱点工程、抗震支吊架工程、室外工程、园林景观工程、消防工程、室外管网及道路工程、各种管线预留预埋工程、临时用水、临时排水、临时道路、临时开口、临时用电工程等中标范围内全部内容。

  2.合同工期

  工期总日历天数:352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3.签约合同价格

  人民币(大写)捌仟壹佰伍拾贰万伍仟贰佰元整(¥81,525,200 元)(含税)。合同价格形式为固定总价合同,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价格不予调整,但合同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4.支付方式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及时支付价款。

  5.承诺
 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的设计、采购和施工等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6.生效条件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并自双方盖章后生效。

  7.违约责任

  合同条款中已对各方违约责任和赔偿、争议的解决方式等作出明确的规定。
  (二)合同二主要内容

  委托人:铁科(天津)科技有限公司

  监理人:铁科院(北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监理范围

  按“四控、两管、一协调”的工作内容,对年产 1800 万件高铁设备及配件仓储工程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设备安装调试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和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

  2.合同期限

  监理期限:自 2024 年 10 月 08 日始,至 2025 年 09 月 25 日止。

  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 2025 年 09 月 26 日始,至 2027 年 09 月 25 日止。

  3.签约合同价格

  人民币(大写)壹佰陆拾伍万元整(¥1,650,000 元)(含税)。

  4.支付方式


  委托人应按合同约定向监理人及时支付价款。

  5.承诺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6.生效条件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和监理人应在协议书上加盖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章后本合同生效。

  7.违约责任

  合同条款中已对各方违约责任和赔偿、争议的解决方式等作出明确的规定。
    六、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与铁科设计、兴铁建筑、铁科咨询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
    七、风险提示

  公司已于2024年9月25日与关联方签订上述项目合同,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遇到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或终止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