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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进电动: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02


证券代码:688280          证券简称:精进电动        公告编号:2024-022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增持公司
          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总经理余平先生拟自 2024 年 8 月 2 日起 6 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允
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 200 万元(含,下同)且不超过 400 万元(含,下同)。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政策因素等,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增持主体在实施计划的过程中,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2024 年 8 月 1 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余平先生拟以自
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增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
以及对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拟自 2024 年 8 月 2 日起 6 个月内,通过
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的名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余平先生。

  (二)由于公司设置有特别表决权安排,增持主体通过北翔新能源、赛优利泽和 Best E-Drive 合计控制公司 59.29%的表决权。增持主体通过北翔新能源、
赛优利泽和 Best E-Drive L.P 合计控制公司股份数量为:94,631,189 股,合计
控制公司股份比例为:16.03%,具体如下:

姓名        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    持股比  表决权数量(票) 表决权比
                                (股)    例(%)                  例(%)

余平  菏泽北翔新能源科技有  69,677,522  11.81    696,775,220    57.24

      限公司

余平  菏泽赛优利泽投资管理  9,391,250    1.59    9,391,250      0.77

      中心(有限合伙)

余平  Best E-Drive L.P      15,562,417  2.64    15,562,417      1.28

          合计            94,631,189  16.03    721,728,887    59.29

 注:截至本公告日,增持主体间接持有公司 78,823,143 股,间接持股比例为 13.35%。
  (三)在本公告披露日之前 12 个月内,增持主体未披露过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增持计划目的:基于对公司战略发展的坚定信心及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充分认可,同时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二)增持股份的种类:本公司无限售条件的 A 股流通股份。

  (三)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


  (四)增持股份的金额: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400 万元,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五)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固定价格、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基于对本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六)增持股份的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实施期间,增持主体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限制买卖公司股票的规定。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若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将在公司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七)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增持主体的自有或自筹资金。

  (八)增持主体承诺在本次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一)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增持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到位,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二)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因素而导致无法按计划实施完成的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根据相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