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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光股份:关于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额度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6


证券代码:605333        证券简称:沪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3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包括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孙公司)2023年度向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等值人民币6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日,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向昆山农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昆山农商行申请不超过等值人民币4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独立董事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满足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包括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孙公司)2023年度拟向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不超过等值人民币70亿元(含昆山农商行4亿元)。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授信品种包含但不限于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保函、保理、信用证、票据池、融资租赁等。授信期间自本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授权范围和有效期内,上述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办理授信、借(提)款、抵押、担保、融资租赁等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本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起12个月。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