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26 证券简称:科森科技 公告编号:2018-015
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徐金根先生,董事、总经理瞿李平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向雪梅女士,董事、副总经理李进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吴惠明先生(以下简称“增持主体”),拟自2017年12月26日起的3个月内,以不超过人民币50元/股的价格,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增持公司A股股票80-100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27%-0.34%)。
●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截至2018年2月27日,本次增持主体已通过上海
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公司A股股票8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0.30%,已达到本次增持计划数量区间下限的110.00%。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
完成。
一、本次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徐金根先生,董事、总经理瞿李平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向雪梅女士,董事、副总经理李进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吴惠明先生,基于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发展前景及战略规划的认同,同时为提升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股东与管理者的利益趋同,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和资本市场稳定,拟自2017年12月26日起的3个月内,以不超过人民币50元/股的价格,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增持公司A股股票
80-100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27%-0.3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2
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部分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7)以及2018年1月17日
披露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04)。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截至2018年2月27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徐金根先生,
董事、总经理瞿李平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向雪梅女士,董事、副总经理李进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吴惠明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公司A股股票8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0%,已达到本次增持计划数量区间下限的110.00%。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增持主体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持股比例情况如下: 增持前持股 本次增 本次增持金 目前持股数量 目前持 姓名 本次增持前 比例 持数量 额(元) (股) 股比例(股)
徐金根 109,744,201 36.9662% 475,600 11,502,272.12 110,219,801 37.13%
李进 2,315,491 0.7800% 81,800 1,935,766.40 2,397,291 0.81%
向雪梅 2,308,580 0.7776% 69,400 1,702,712.48 2,377,980 0.80%
瞿李平 1,845,106 0.6215% 163,000 3,976,497.00 2,008,106 0.68%
吴惠明 1,766,662 0.5951% 90,200 2,435,234.00 1,856,862 0.63%
合计 117,980,040 39.7404% 880,000 21,552,482.00 118,860,040 40.04%
注:公司于2017年10月26日披露本次增持计划公告时,公司总股本为294,933,380
股。截至目前,公司已完成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工作,公司总股本变更
为296,876,800股。其中,授予李进先生16,391股,授予向雪梅女士16,647股,授予瞿李平
先生12,146股,授予吴惠明先生13,662股。
三、其他说明
1、上述增持主体的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上述增持主体的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增持实施完毕之后 6
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3、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四、律师核查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增持人徐金根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增持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可以免于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豁免要约申请的情形;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增持已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