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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立食品:关于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21


证券代码:603170        证券简称:宝立食品        公告编号:2024-031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何宏武先生计划自 2024 年 7 月 6 日起 3 个月内,通过上海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票,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550 万元(含)。
    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截至 2024 年 8 月 20 日,增持计划实施期间过半,
何宏武先生共计增持公司股票 16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4%,增持金额 181.68 万元。受定期报告信息披露窗口期影响,何宏武先生已增持金额未达到增持计划金额区间下限的 50%,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成。

    风险提示:本次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增持资金未能及时到位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完成实施的风险。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0 日收到公司董事、总经理何宏武先生出具的《关于增
持公司股份计划进展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何宏武先生

  (二)增持主体本次增持前持有股份情况


  何宏武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杭州宝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宝钰”)间接持股公司。何宏武先生持有杭州宝钰 30.00%财产份额;杭州宝钰持有公司股份数为 36,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00%。
  除本次增持计划外,何宏武先生在过去 12 个月内无已披露的增持计划,过去 6 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董事、总经理何宏武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
投资价值的认可,决定自 2024 年 7 月 6 日起 3 个月内,以不低于人民币 500 万
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550 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增持公司无限售流通 A 股
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经济参考报》上披露的《关于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三、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4 年 8 月 20 日,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已过半,何宏武先生共计增持公
司股票 16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4%,增持金额 181.68 万元。

  受定期报告信息披露窗口期影响,增持计划实施期间过半时何宏武先生已增持金额未达到增持计划金额区间下限的 50%,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成。何宏武先生将在定期报告信息披露窗口期后继续实施股票增持计划。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因增持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如出现上述风险情形,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四)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