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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燕食品:紫燕食品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10-25


证券代码:603057        证券简称:紫燕食品        公告编号:2024-067
          上海紫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10.09 元/股调整为 9.79 元/股

    上海紫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现将相关调整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 年 1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日, 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出具了核查 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 权。

    2、2024 年 4 月 19 日至 2024 年 4 月 28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
 何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4 年 4 月 30 日,公司披露了《监
 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 况说明》。

    3、2024 年 5 月 10 日,公司召开了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2024
 年 5 月 1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 年 5 月 10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5、2024 年 6 月 19 日,公司向 173 名激励对象授予合计 226.05 万股限制
 性股票,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

    6、2024 年 10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二、本次调整事项说明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 元(含税),该分配方案已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
实施完毕。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 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 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 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和/或回购价格做相应 的调整。

    根据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授予价格进行如下
 调整:

    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P=P0-V=10.09 元/股-0.3 元/股=9.79 元/
 股。(其中:P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 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三、本次回购价格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4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 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 2024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情况对本次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调整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认为:公司本次调整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 批准与授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上海紫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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