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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邦股份: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间接控股股东以专项贷款和自有资金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11-26


证券代码:603056        证券简称:德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9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间接控股股东以专项贷款和自有资金

            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2日收到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宿迁京东卓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东卓风”)通知,京东卓风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A股股份。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2个月,拟增持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以下简称“本次增持计划”)。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增持资金未能筹措到位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名称及与公司的关系

  本次增持计划的增持主体为京东卓风。京东卓风直接持有本公司 6.48%股份,并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德邦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邦控股”)100%股份,为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

  (二)增持主体已持有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增持前,京东卓风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66,528,37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8%,京东卓风及其全资子公司德邦控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749,418,84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2.97%。

  (三)本次公告前 12 个月内增持主体增持情况


  2024 年 9 月 18 日,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京东卓风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
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10,752,296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1.0470%,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9 日披露的《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持股 5%以上股东增持股份暨权益变动超过 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除此之外,在本次增持计划公告前 12 个月内,京东卓风未增持公司股份,亦未披露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京东卓风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及中长期价值的认可,为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提升公司价值,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决定实施本次增持。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和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无限售流通 A股股份。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

  本次拟增持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3 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含)。
  (四)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

  综合考虑市场波动、窗口期、资金安排等因素,为保障增持计划的顺利实施,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2 个月内。若本次增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限内,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本次增持计划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五)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宿迁分行”)向京东卓风提供的专项贷款及京东卓风自有资金。

  中国银行宿迁分行于 2024 年 11 月 18 日向京东卓风出具《贷款承诺函》,
同意为京东卓风增持本公司 A 股股份提供专项贷款支持,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承诺函有效期自签发之日起一年。该笔贷款需按中国银行宿迁分行审查程序审批、落实其要求并认可的贷款条件后方能获得批准发放,并专项用于
京东卓风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具体安排由京东卓风与中国银行宿迁分行签署的相关融资协议进行约定。除上述贷款外,本次 A 股股份增持的其余资金为京东卓风自有资金。

  (六)本次增持主体承诺

  增持主体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限售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增持资金未能筹措到位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如本次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情况,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主体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