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566 证券简称:九牧王 公告编号:临2013-026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股份减少注册资本的
债权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授予数量与回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下简称“回购议案”)已经2013年5月17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
根据回购议案,公司将以激励对象购买价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所持有的限
制性股票合计59.2万股。回购对象及回购股份数如下:
回购股份数 回购价格 回购总金额
序号 回购对象 回购原因
(单位:股) (单位:元 ) (单位: 元)
1 曾勇 132,000 9.74 1,285,680 原激励对象因离职失去激
2 李晓利 66,000 9.74 642,840 励资格,公司需回购注销
3 于淼 55,000 9.74 535,700 该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
4 李慧 50,000 9.74 487,000 的股票
5 顾颜 37,500 9.74 365,250
6 刘嘉 37,500 9.74 365,250
7 范欧 35,000 7.45 260,750
8 王战芳 31,000 9.74 301,940
9 陈麟 31,000 9.74 301,940
10 周科达 31,000 9.74 301,940
11 刘爱龙 20,000 9.74 194,800
12 赵春香 19,000 9.74 185,060
13 周志强 17,000 9.74 165,580
14 徐军 15,000 9.74 146,100
15 张利军 15,000 9.74 146,100
合计 592,000 / 5,685,930
回购完毕后10日内,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申请该部分股票的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57,925.75万元减少至
57,866.55万元。
现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告如下:
凡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通知公告之日(2013年5月18日)起45天内向
公司申报债权,并可根据合法债权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履行偿还债务之义务或
者要求公司为该等债权提供有效担保。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
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
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
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
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龙昌路12号公司证券事务办公
室
2、申报时间:2013年5月18日至2013年7月2日,每天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3、联系人:吴徽荣、李健
4、联系电话:0592-2955789
5、传真号码:0592-2955997
6、邮政编码:361009
特此公告。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五月十七日